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很多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是在转正之后进行的,这就让一些人误认为只有在转正以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则是不可以的。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试用期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不能简单的说一句,“员工不适合公司的岗位需要,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即使劳动者尚处于试用期的,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只有劳动者出现了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能辞退劳动者。另外,试用期解除合同应注意: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且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虽然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案件由谁来立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由谁来立案,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刑事案件由谁来立案?(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


·一、老婆婚前房财产怎么分配?
      一、老婆婚前房财产怎么分配?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该房产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你可以分到属于你的其他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


·拖欠货款诉讼时效多久
      拖欠货款诉讼时效多久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


·一、房东违约提前收回店面怎么赔偿?
      一、房东违约提前收回店面怎么赔偿?合同期内,房东有义务把商铺交承租人使用。提前收回商铺涉嫌违约,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行为不满足租赁......


·2023年疫情期间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拖欠工资怎么办?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


·怎么通过和解追讨债务
      怎么通过和解追讨债务一、怎么通过和解追讨债务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


·如何确定误工费的起止时间?
      如何确定误工费的起止时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一、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有哪些
      一、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有哪些?(一)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


·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


·土地使用权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书范文是什么样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申请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书,这也是您获取......


·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