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

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 一、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但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使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得即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受抵押担保,因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债权人因此亦可行使抵押权。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
   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债务不履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不可抗力的原因;有债权人的原因;有债务人的原因。“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如因其他原因致使债务不履行的,抵押权人不能实现抵押权。”
   二、哪些条件下能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以何种途径实现,主要有两种:
  1、自力救济,即抵押权人可径依抵押权而自行决定抵押权的处分方式并予以实施,无需经由抵押人同意,国家在通常情况下也不予强制干预。
  2、公力救济,即抵押权的实现应采取公法上的方式,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之前通常需要获得法院或其他国家机关签发的裁判或决定,而不能私自地实现抵押权。
  对于抵押权的设定,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有些是签了合同抵押就能生效,但有些却不仅仅是如此,还需要登记。由此可见,抵押的设定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是很多的,因此,建议您在准备设定抵押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参谋参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死亡交强险 12万赔偿金可以被继承吗?
      死亡交强险12万赔偿金可以被继承吗?交强险死亡后获得的12万赔偿金是不可以被继承的,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


·商标复审时间是多久,商标复审要好长时间
      商标复审时间是多久,商标复审要好长时间一、什么是商标复审?商标复审是指: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


·一、交通事故伤残保险赔偿一般会审查哪些资料?
      一、交通事故伤残保险赔偿一般会审查哪些资料?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


·非法集资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勤勤恳恳工作,辛辛苦苦的存钱,就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好,使自己老有所依。但是,很多不法分子,不去辛苦的劳动工作,就想投机取......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具体危险犯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具体危险犯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具体危险犯司法解释规定是根据个案来进行判断,现实当中是否存在着具体的危险性。比如说放火罪属于具体的危险犯,只有根......


·我们在生活中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能会听到误工费的名词,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法律意义上的误工费会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约束性。我们在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是在工程进行......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主要就包括了刑事拘留和逮捕。当然对嫌疑人羁押之后,也是需要及时对犯罪嫌疑......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怎样的您都知道,恶意使用他人注册的商标是违法行为。有时,为了使商标发挥最大的作用,商标注册人会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使用。那......


·离婚房屋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房屋公证协议书怎么写?夫妻之间如果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而对于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房屋如何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完成之......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如何认定?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如何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认定如下,1、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根据这一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