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调解
一、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调解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由此,现场调解只需要双方共同请求即可。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通过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1、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时间限定之内。
2、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
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公开公正地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5)确定赔偿方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多久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交通事故损害争议时,不能无限期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期限为10日。该期限指的是期间,是法定的和不可变的期限,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在该期限内结束调解。”
2、交通事故调解起算时间分以下4种情况进行计算: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事实上,调解是有效解决交通纠纷的方式之一,因为由调解而达成的协议,是符合当事人意志的,能促使当事人按照协议去履行。但调解也不是任意的,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当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避免出现就调解协议产生纠纷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特殊工种退休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特殊工种退休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
·子女抚养费取证有哪些方面?
在离婚时,如果有子女,不论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还是通过判决离婚,都会对子女的抚养费有所定论。但是在判定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到底给多少是根据对方......
·办理离婚需要身份证吗?
办理离婚需要身份证吗?《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后女儿享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女儿享有继承权吗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
·上海车船税新标准规定
上海车船税新标准规定上海车船税新标准规定以乘用车来说,在2012年以前,对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只分为两档,即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微型客......
·爆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爆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本罪的犯罪构成、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害客体为不特定多人的安全及公私财产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用引发爆炸......
·离婚中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中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情形有几种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什么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
·商标侵权未投入使用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商标侵权未投入使用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1、商标侵权未投入使用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医患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其实患者在医疗纠纷这一方面的一些知识盲点,是完全能够寻求本市的医患调解委员会的帮助的,医患调节委员会是由卫生和当地的司法部门的组织下统一建立......
·如果增资扩股需要交税吗?
如果增资扩股需要交税吗?(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不同类型,企业增资扩股(稀释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