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开发商或者别的单位要想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就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五项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审查这些材料,只有在五项材料均具备、真实的情况下才能核发拆迁许可证。不过现实情况是,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为开发商大开方便之门,让材料不全、甚至不具备任何材料的开发商轻轻松松就拿到了拆迁许可证。可想而知,这样的拆迁许可证是违法的。
其次,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主体、对象不当。
依照法律规定,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主体应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一般包括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局、政府单独成立的独立于建设局的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建设局的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四类。不过实践中经常会有区级政府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构成颁发主体的违法。
与颁发主体对应的另一种违法情形是颁发对象的不当。拆迁许可证的持有人,也就是拆迁人,应当是拥有项目许可、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许可的单位。在实际中,在同一建设项目中拥有项目许可、规划许可和土地使用权许可的主体与房屋拆迁许可证上注明的主体不一致的现象并不少见,这种现象的产生在我国有一定的社会背景,但却是违反拆迁许可制度的。
再者,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本身内容错误。
拆迁许可证本身记载的内容比较简单,只包括拆迁人、拆迁项目、拆迁面积、拆迁期限等几项内容。不过在实践中,房屋拆迁许可证各种事项填写不当,甚至是面积不明、四至不清的现象经常发生。遇到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考虑是否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失误,另一方面则可以考虑是拆迁项目行政违法的其中一种变现,并可以由此寻找更多的违法点。
要是发现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的,此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进行拆迁维权的话,此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当然,对于拆迁部门而言,不能只顾自己的政绩,还是要为当地居民考虑,即使要对房屋进行拆迁,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犯罪剥夺的是他人的生命权,而不管最终是否由造成了被害人人身死亡,此时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肯定的了,只不过在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属......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如何立遗嘱?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如何立遗嘱?另一方仅能够处理自己的,以及自己继承的配偶的遗产,无权分配子女已经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是什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婚姻法分居多久为自动离婚?
婚姻法分居多久为自动离婚?一、民法典分居多久为自动离婚?民法典分居100年也不会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居2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
·法院离婚财产判决标准原则有哪些?
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认定以及财产分割上有歧义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
·一、劳动法未成年工被辞退不给工资要怎么维权?
一、劳动法未成年工被辞退不给工资要怎么维权?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
·自书遗嘱的保管方式有哪些?
自书遗嘱的保管方式有哪些?自书遗嘱的保存方式有很多,可以放在自己家里保管、可以交给信任的亲人保管也可以交给律师或者公证处保存都可以。二、自书......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证券交易场所买入公司发行的债券,这是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是一种投资行......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
·赠与合同如何补办
赠与合同如何补办一、赠与合同的定义赠与合同(contractof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
·遗失物善意第三人所有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
遗失物善意第三人所有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生活中,进多人一不小心丢失自己的物品以后,可能因为东西不是很重要或者其他的原因,不进行找寻。遗失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