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代销比例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代销比例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代销比例
  注册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从国际目前通行的做法来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者拥有的股份将首先被用来支付参与者。
   注册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者至少要持有基金3%的股份才能申请私募基金,这些股份主要用于支付参与基金份额投资的人员。高管人员至少有3名具有相关经验,单个投资者基本需要投资100万元以上,注册公司的资本不低于5亿元。以上就是我们对“私募基金代销比例”问题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定监护人的义务有哪些
      法定监护人的义务有哪些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1、必须按......


·过去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
      “临时工”是形成于《劳动法》颁布实施之前相对于企业正式工的一个概念。《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婚姻无效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婚姻无效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一、婚姻无效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婚姻无效的案件是不可以上诉,判决书中关于婚姻无效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不可上诉......


·老公欠钱不还被起诉怎么办?
      老公欠钱不还被起诉怎么办?一、老公欠钱不还被起诉怎么办?如果原告的诉求属实就应该及时还钱,如果原告的陈述不符合实际情况就应该做好如下准备:......


·服饰业海外并购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服饰业海外并购如何进行风险防范?服饰业海外并购风险防范措施:(一)理性对待海外并购,妥善处理非经济风险因素由于非经济风险因素众多,在不同国家、......


·偷逃税款罪最新司法解释中如何处罚犯罪分子?
      偷逃税款罪最新司法解释中如何处罚犯罪分子?《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


·违法加建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违法加建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也存在着很多的违法建筑,对这些建筑我们国家是严厉禁止的,因为这些建筑物很有可能会危害......


·两高强迫交易立案标准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取保候审有判死刑的吗,取保候审会判死刑么
      取保候审有判死刑的吗,取保候审会判死刑么一、取保候审有判死刑的吗①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②逮捕后,超过......


·入职等半个月是否是合理的
      大学毕业生离开大学面临的就是就业,随着就业压力增大,很多学生辛苦的找到了工作,办理入职手续以后,心里的石头才会落地。但是有的公司由于自身的原......


·保证合同生效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在交易中,买卖双方如果想要达到自己的合同目的,就必须要先保证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合同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