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投资收益如何分配?

私募基金投资收益如何分配?一、私募基金投资收益如何分配
  1、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
  2、分配基金单位。即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言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
  3、不分配。既不能送基金单位,也不分配现金,而是将净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增加。
  二、私募基金投资收益方式包括哪些
  1、红利:是基金因购买公司股票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一般而言,公司对股东的红利分配有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两种形式。基金作为长线投资者,其主要目标在于为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定的回报,红利是构成基金收益的一个重要部分。所投资股票的红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一个重要标准。
  2、股息:是指基金因购买公司的优先股权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比例事先规定的,这是股息与红利的主要区别。与红利相同,股息也构成投资者回报的一个重要部分,股息高低也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重要标准。
  3、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4、买卖证券差价:是指基金资产投资于证券而形成的价差收益,通常也称资本利得。
  5、存款利息:指基金资产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这部分收益仅占基金收益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开放式基金由于必须随时准备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存在银行。
  三、私募基金有哪几种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即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权益。即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
  3、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类别。
  4、其他私募基金:其他私募基金投资于艺术品、红酒等特定商品。
  四、私募基金募集方式的要求
  《新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一条?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综上所述,私募基金包括很多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不管哪种形式,私募基金投资收益分配都无外乎现金分配、分配基金单位、和红利再投资等。关于投资收益的分配方式,通常投资者和基金公司签署协议的时候会规定好。如果没有明确分配方式,投资者可以同基金公司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将这部分内容确定下来。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信用卡诈骗50万自首如何处罚
      当前很多人都有办理信用卡,使用信用卡就算里面没有存钱也可以透支使用,可以透支的金额就需要看自己的申请额度以及自身的信誉了,不过使用信用卡是需......


·一、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的有哪些?
      一、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的有哪些?第一,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第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管的公房;第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了这些农民还是没有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了这些农民还是没有土地?一、无论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多少年,以下这些农民都将没有土地。1、耕地抛荒弃耕三年以上的土地承......


·一、父母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一、父母财产分割怎么分配?父母财产分割的分配方式按照遗产继承的方法进行,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人进行顺位继承。继承人分第......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专利证书有什么区别?
      当今社会,我们更应该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专利证书都属于知识产权范围。那么......


·贵州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
      贵州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指导和协调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持有......


·一、老赖欠债不还怎么办
      一、老赖欠债不还怎么办对付老赖的办法:1、对付老赖之不厌其烦法。本身老赖就是不想还钱,就算你提示他可能也会无动于衷,因此,你需要打持久战、打烦......


·一、遗嘱中有修改还有效吗?
      一、遗嘱中有修改还有效吗?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


·盗墓未遂判多少年
      有一些碌碌无为的人,没有什么技能,没办法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就想靠着盗墓为生,也不排除某些人是在别人的怂恿下,想要发一笔横财,所以参与了盗墓。......


·其实近几年来,各驾校的招生状况是非常好的。因为照我国目前的发
      其实近几年来,各驾校的招生状况是非常好的。因为照我国目前的发展状态来看,现在汽车的使用量已经明显的为我国的交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但是您都知道......


·量刑中有哪些从重情节?
      量刑中有哪些从重情节?一、量刑中有哪些从重情节?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