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借名买房毁约应该怎么处理

现在,各地其实都对购房出台了限制令的,但对于一些炒房的人来讲,此时也会想方设法的规避法律的规定来购房,于是很多人就想到了借名买房,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存在较多的分析,经常出现借名买房毁约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如何来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名买房毁约应该怎么处理
  为了规避限购令或者为了隐藏房产,有些人会选择借名买房,但是借名买房存在风险,很可能会遭遇毁约,那么借名买房遭遇毁约怎么办?,“借名买房”即指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以具有购买资格的人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系名义上的购买人,而实际出资的则是另外的人。
   实际出资人和名义买房人
  产生纠纷一般有两种类型
  “借名买房”即指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以具有购买资格的人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系名义上的购买人,而实际出资的则是另外的人。
   二、开发商一房二卖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借名买房会有哪些风险?
  1、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2、实际出资人为何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呢,一般是出于以下原因:
  (1)规避法律或者政策:
  购买房产需要一定的资格,事实购房人没有资格购买,而登记购房人具有资格购买是最常见的情形。比如,有些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又想买这样的房屋,就只能借他人名义买房。
  (2)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务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以其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偿还债务。有些债务人为了隐匿财产,恶意躲债,事先就把房屋登记在他人(一般是亲人)名下,给债务人和法院以自己无财产的假象。
  (3)贪图便宜享受优惠:
  比如,只有具有城镇户口的在岗职工,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没有资格办这种贷款,于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
  (4)简便手续,减少税费:
  比如,父母为了逃避将来有可能开征的遗产税,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买房屋等等。
  3、在法律上,借名买房中存在着诸多风险:
  (1)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2)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事实购房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实践中,借名买房双方进行约定时,事实购房人认为借名与登记购房人的配偶没有关系,真正的房主是自己,但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民法典》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被登记购房人处分(转让或抵押)或被法院执行。
  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给当事人带来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多的,而借名买房毁约也算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风险,当事人要注意了,此时毕竟是借用别人的名字来购房,要是对方反悔的话,此时自己也就没有了购房的资格,并且还有可能因为房产是登记在对方名下,而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酒后驾驶交强险赔吗
      酒后驾驶交强险赔吗酒后驾驶机动车主要是指驾驶者在饮酒后一段时间内驾驶机动车上路,但往往酒后驾驶是没有达到醉驾标准的,因此不能给予刑事处罚。但......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


·一、公司劳动合同欺骗的情况有哪些?
      一、公司劳动合同欺骗的情况有哪些?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有包括岗位发生变化、工资变低、公司情况失真、劳动者被迫辞职等行为就构成了用工欺诈。用人单......


·开发商哪些行为构成欺诈
      开发商哪些行为构成欺诈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


·部分还款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部分还款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部分还款可以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还款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


·怎样才构成医疗事故罪
      怎样才构成医疗事故罪在当今社会中,医疗事故这样的悲剧总是避无可避,但一名医务工作者出现了医疗事故并不等同于其触犯了医疗事故罪。怎么样才能构成......


·申请行政复议在什么地方
      申请行政复议在什么地方一、申请行政复议在什么地方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


·犯罪嫌疑人拘传时间是多久
      犯罪嫌疑人拘传时间是多久一、犯罪嫌疑人拘传时间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


·隐私权与名誉权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隐私权与名誉权的不同之处是什么一、隐私权与名誉权的不同之处是什么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


·网贷借钱利息怎么算?
      网贷借钱利息怎么算?一、网贷借钱利息怎么算?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


·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
      一、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构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核算,凭据支付,但不包含原发病医疗费用。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