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可能又会因为一些原因而选择撤诉,虽然法律允许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但同时也规定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撤诉后就不允许在起诉。那到底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具体情形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起诉离婚必须调解吗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和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以调解离婚。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当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当事人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而应当本着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三种是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在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后,相信您也比较清楚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了吧,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建议在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轻易的撤诉,这样对自己来讲是不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集资诈骗的危害都有哪些
      集资诈骗的新闻也不少,都阐述了您受到的伤害以及影响的恶劣。集资诈骗的危害是十分大的,集资诈骗的行为将很多家庭多年攒的钱都骗走了,给家庭带来了......


·一、办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吗?
      一、办社保提供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并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动......


·一、夫妻法院离婚财产怎么判?
      一、夫妻法院离婚财产怎么判?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


·没有具体的规定
      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个人需要来决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怎么打借条
      借条主要包括: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


·劳动法辞退申述应该去哪些?
      劳动法辞退申述应该去哪些?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


·侵犯隐私权可以报警吗 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
      侵犯隐私权可以报警吗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公民的隐私权属于人身权利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受到了法律重点保护的一种权利,现实中禁止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什么交钱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要什么交钱吗?法院会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不会很多,另外如果您聘请律师,律师也会收取费用,至于律师收费费用的多少要根据很多因素来......


·什么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
      什么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


·劳动合同员工丢了能补办吗?
      为了约束对方的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会通过协议的方式签署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旦双方均签署姓名后,会产生约束力,双......


·在我国遗弃致死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些直系亲属,是互相具有抚养关系的。也就是说,对于我们的父母和孩子,或者是妻子,是不能进行遗弃的。将自己具有扶养义务的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