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典当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典当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一、典当股权转让协议
  典当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 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 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股权转让需要提供材料
  1、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2、股权转让合同书;
  3、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
  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5、原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
  如果股权双方要进行股权转让,一定要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股权转让否则股权转让的协议将为无效的。对于典当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双方应当协商好并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所规定的承诺将股权进行转让。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就即刻生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案件中同一律师能否给同案犯辩护?
      刑事案件中同一律师能否给同案犯辩护?不可以。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


·什么是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
      什么是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


·左转闯红灯扣几分罚多少钱
      左转弯闯红灯的和普通闯红灯的处罚是一样的,罚200元,扣六分。闯红灯是指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


·离婚官司第三次开庭怎么打 可以打赢
      离婚官司第三次开庭怎么打赢离婚案件虽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但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往往感到力不从心,离婚......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是怎样的建筑工程的种类是非常多的,并且不同的工程对质量、使用上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为了规范这些工程的质量,就必须要......


·公司法等额出资的时间是多久
      公司法等额出资的时间是多久?根据新《公司法》,等额出资的时间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


·不再续签合同通知可以签字吗
      可以签字,但需要根据案件情节在合同中载明是否有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要根据以下情形分析。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取得的应得的报酬。劳动者在入职签订
      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取得的应得的报酬。劳动者在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明确约定工资的数额与构成,以及发放的时间与方式等,公司必须按......


·在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再审
      在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再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


·如何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
      如何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非夫妻共同债务只需要夫妻一方能证明如下情况: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即债权人与夫妻一方约定,该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