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怎样购买 需要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怎样购买 需要什么条件?一、如何购买私募基金?
  主要有这两种渠道:一种渠道是通过一些以“投资公司”冠名的私募基金公司来购买。不过投资前,你要看这些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是否包括有价证券投资。还有一种方式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私募基金与每个客户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特点是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账户,所有账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会承诺比公募基金高得多的收益水平。
  二、购买私募基金都需要什么条件?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如下:
  (一)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本规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二)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2、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三)下列四类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四)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看了上述的内容,您知道了私募基金怎样购买了。其实购买私募基金还是比较方便的,购买渠道有很多,难得是私募基金的购买门槛。上述的私募基金的购买条件只是律法规定的最低要求,实际私募基金筹集中,有时会将门槛提高例如设立比较高的最低购买金额等等,您在选择和购买的时候要量力而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抢劫银行辩护词模板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抢劫银行属于犯了抢劫罪,抢劫银行的辩护词要根据情况来定。如若犯了抢劫罪没有异议,则要考虑法定的、酌定从轻处罚的刑罚裁量情节。将为你提......


·债权债务登记日是什么
      债权债务登记日是什么债券债务纠纷是太琨律核心业务领域之一,太琨律合同纠纷律师团队由资深律师、拥有法院审判经验的辞职审判人员、国内重点院校高材......


·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有哪些
      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有哪些1、结果犯结果犯的犯罪既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


·夫妻起诉离婚债权怎么判决 一、夫妻起诉离婚债权怎么判决?
      夫妻起诉离婚债权怎么判决一、夫妻起诉离婚债权怎么判决?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对于夫妻共......


·单位犯罪责任具体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既......


·二位老人都在怎么立遗嘱?
      二位老人都在怎么立遗嘱?二位老人健在立遗嘱观点是一致的,可以由其中一位老人写一份遗嘱并由二老签字。也可以两位一起到本地公证处,两人当着公证员书......


·房屋遗嘱继承范文手写还是打印遗嘱人的自书遗嘱必须
      房屋遗嘱继承范文手写还是打印遗嘱人的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自己亲自手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


·债权债务转移要交税吗?
      债权债务转移要交税吗?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况,如果双方达成转移债权和债务的统一意愿,可以按照相关手续进行转移办理。但是很多人......


·同居多长时间属于事实婚姻
      很多人都听说过事实婚姻,尤其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事实婚姻非常流行。不少人以为,只要同居的时间足够长,就可以构成事实婚姻。可是,事实真的是这......


·拘役缓刑会有案底吗,怎样规定的
      我国在对社会进行治理的过程中,会对相关犯罪当事人进行一系列的处罚,来管理我国的社会治安。拘役和缓刑都是我国相关人民法院对犯罪人的判罚,这类判......


·最新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