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养殖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标准是什么?

养殖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标准是什么?每天全国很多地方都出于各种原因进行着城镇化建设,建设过程中征用用的土地涉及到各种了类型,有住宅、门市、企业、农业用地等等,政府部门都会按照相应的拆迁补偿政策给予补偿的。那么对于养殖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为您解答。一、养殖厂占用的土地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这属于征地补偿。二、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要强调一点,政府在拆迁的时候说地上附着物是违章建筑,我们要打击好这点,这绝不是违章建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所从事的农牧畜业、养殖业、种植业本身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的土地承包也好耕地也好所应该干的事情,上边所建的建筑绝对不是一般的违章建筑。首先是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和属性,这个涉及不到违章建筑的问题,这是一种打压拆迁心理价格的手段而已。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相关厂房、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用电用水和环评的处理设施了,都属于补偿范围,而且是不可移动的补偿范围。三、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来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有些地方是按照每头猪补偿200来算,这种按照每头猪、每只鸡多少钱来赔偿的方式方法是不科学的。我们都清楚养猪是一年要养好几批,单纯补偿这一季养猪的钱,完全不能弥补损失。应该在一个评估体系当中进行停产停业损失的核定,而且不能经过纳税,因为养殖业往往都是都不纳税的,其他的还涉及到搬迁安置问题。这是养殖普通家畜的,要是养殖比较高档的动植物,特别是动物,我在实践中遇到过养貂的养藏獒的,那么在这方面应该怎么赔偿呢?原则上在停产停业损失这块应该跟普通的家畜养殖有很大的不一样。上述内容是养殖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地方政府在拆迁过程中还出台相应的细则,细则会对这些补偿内容进行更进一步的细化。养殖厂房拆迁中具体能补偿多少钱要结合养殖厂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经济水平综合来看。总的来说养殖厂规模越大设备越先进养殖的东西越贵重得到的补偿就越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经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土地的使用者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补偿费或安置费,会将土地交给其使用。或者是直接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免费交给土地使......


·公司股东如何合法的退出公司
      股东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股权转让: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收养的孩子父母能要回去?
      收养的孩子父母能要回去?在收养小孩之后,该小孩与自己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解除,而与养父母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那么在孩子被他人收养还......


·法院延期开庭时间期限是多久?
      法院延期开庭时间期限是多久?一、法院延期开庭时间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1个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2个月;民事案件:......


·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很多人都梦想着自己可以在上海这样的城市拥
      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很多人都梦想着自己可以在上海这样的城市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当然想要在上海买房子其实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首先上海的房......


·交通事故五保户可以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五保户可以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和五保户无关,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


·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是所有家庭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生活中,即使父母离婚了,但是对于孩子,想必都是双方的心头肉。一般来说,当孩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其中一方时,另一方......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例如,无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智力有障碍。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5:5,离婚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1、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


·商标侵权刑事案件包括仿冒行为吗?
      商标侵权刑事案件包括仿冒行为吗?一、商标侵权刑事案件包括仿冒行为吗?工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1)在同一种......


·一、已离职员工社保补缴应该怎样办理?
      一、已离职员工社保补缴应该怎样办理?单位为离职员工补交社保,可以直接在社保部门填写补缴申请表,并且提供该员工在需要补缴期间在本单位的的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