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代销公司要满足什么资格?

私募基金代销公司要满足什么资格?私募基金公司是市场经济上非常火热的一个行业,私募基金投资的回报率很高,所以很多人都选择私募基金作为投资途径,私募基金进行代销也是当前比较普遍的一种形式,私募基金本身的要求就很严格,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私募基金代销公司要满足什么资格。一、私募基金募集主体需要满足的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私募基金的销售主体有着十分严格的限制,当前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在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的私募管理人;另一类则是需要在证监会注册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同时也是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因此对于能够从事私募基金代销的主题而言,它们必须符合第二类主体资格,才能从事私募基金销售的相关工作。二、所有具备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必须明确私募基金的100万门槛限制。即所有符合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不得借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的标准,也不得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任何产品。三、所有具备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在私募基金产品推介过程中必须禁止使用如下几类媒介第一类是所有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等;第二类是所有公共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第三类是互联网媒介,包括未设置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第四类是公共传播媒体,包括海报、户外广告;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四、所有具备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在私募基金产品推介过程中明确禁止的几类行为第一类是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第二类是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第三类是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等;第四类是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等。五、所有具备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必须规范代销责任归属。所有代销主体必须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同时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私募管理人还需与所有具备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机构签署基金销售协议等,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六、所有符合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必须遵从基金管理人建立的开户制度。即基金管理人会与监督机构联名凯里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还会签署监督协议等。七、所有符合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必须遵从投资者回访确认制度。即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后,需要安排本机构的推介业务人员进行录音电话、电邮等形式的回访,同时在回访过程中必须遵从可观原则,不得诱导投资者等。只有经过回访确认后,基金管理人才能签署基金合同。八、所有符合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严格限制,只有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才能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九、所有符合私募基金代销资格的主体需要建立投资冷静期制度,建立投资者资料保管制度,明确投资者标准等。所以,只有同时符合以上所有资格的机构才能算得上真正具备私募基金代销资格,才能合法、正规的参与私募基金销售行列。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私募基金代销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问题的解答,私募基金代销的主体必须明确私募基金的门槛有100万元的限制,在进行私募基金产品推销时有一些禁止事项您必须知道,私募基金代销公司在投资者投资成功后可以进行适当的投资调查作为反馈信息,还有很多其他的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分居俩年后离婚能得到财产吗?
      分居俩年后离婚能得到财产吗?(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婚后财产中房产怎么处置
      在我国,夫妻双方结婚之后,不是说只要夫妻双方结了婚,夫妻双方之前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就算夫妻双方结婚了,在结婚之间,属于......


·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 一、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
      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一、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国企签劳动合同。企业(包括国企)不存在编制一说,上个世纪80年代就实现了企业经营自主权......


·签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相比现房和二手房的交易而言,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承担了更大的交易风险和不确定性,而商品房预售合同又是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因此,签好......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随着社会发展,在当今土地流转加速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通过二级市场受让取得土地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很多人都......


·股权的转让价如何计算,有什么注意事项
      股权的转让价如何计算,有什么注意事项不论是股东自愿转让股权还是由法院强制股东转让股权,对转让价格的确定都是股权转让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股东和......


·建筑工程承包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是什么?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市场的秩序,使得该行业处于良性发展的轨道中,我国住建部门发布了新一版工程承包管理办法。......


·新刑法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新刑法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


·监狱怎么对待癌症犯人
      罪犯服刑期间身患癌症,监狱医疗机构应当给予治疗。《监狱法》第五十四条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


·员工分红的干股协议书是怎样的?
      一个公司能够发展壮大主要还是要靠员工的努力,公司与员工的关系是否融洽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前景,所以有的公司为了奖励员工也为了促使员工能够提升公......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一)行为人须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