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大学生医保对大学生的校园安全生活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大学生医保不仅可以方便大学生在学校当地的看病就医,而且减轻了大学生的生活负担。大学生医保制度的完善,扩大了享受基本医疗的群体,有利于我国医疗服务事业的发展。大学生应该积极了解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投保的项目。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自愿原则,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并继续做好日常医疗工作;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完善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主要政策
  
  (一)参保范围。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保障方式。
  
  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方便其及时就医。
  
  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三)资金筹措。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中央财政对地方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大学生日常医疗所需资金,继续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三、精心组织实施
  
  已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地区,按本指导意见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后,要切实保障参保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需求,同时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未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完善现有办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随着试点扩大,逐步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符合条件的大学医疗机构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四、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
  
  (一)住院报销没有病种限制。住院大学生须缴纳一定的押金,用作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大学生医保证》在住院期间暂时由医院医保办保管,办完出院手续后,医院医保办负责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医保证》首页的统筹支付单,并将《大学生医保证》还予本人。
  
  (二)生育费用实行限额补贴的办法,限额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剖宫产16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三)慢性病病种范围包括: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脑血管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1种疾病。费用支付标准:门诊治疗慢性病费用按照年度结算。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元。
  
  (四)门诊意外伤害病种范围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费用支付标准: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门诊治疗时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000元。
  
  以上为你介绍了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及其他政策等。将大学生纳入医保的范围,促进了我国医保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大学生在外地看病就医。在投保时需要注意报销范围和一些免赔条款等。我国的大学生医保政策还在完善当中,而且由于地区的不同政策也有区别,不同地区的大学生可以通过合理的选择商业医疗保险,完善自我的医疗保障。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法的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公司法的资本三原则是什么?第一,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认足或募足。新修订的《公司法》对资本确定原......


·离婚抚养费怎么判定 如何计算抚养费
      很多时候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往往才会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费问题,但在婚内要是一方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另一方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支付抚......


·一、长期待岗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长期待岗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待岗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因......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处置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改制股权处置是怎样的国有企业的改制需要面对的问题很多,但是在改制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改制存在的问题,要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要应对......


·在我国抗辩权有时间约束吗
      在我国抗辩权有时间约束吗合同在生活中的运用是比较多的。但是关于合同的争议问题也越来越多,因为并不一定所有的合同在签订以后都是合理合法的。在结......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


·公司合同签约就毁约劳动者也承担违约责任吗
      公司合同签约就毁约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吗只要签订的不是有关公司机密的的或者是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的,进行违约不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那这个时......


·一、 判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情况有哪些?
      一、判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情况有哪些?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


·农民对征地方案有意见时怎么办
      农民对征地方案有意见时怎么办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


·饭店名字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手续?
      饭店名字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手续?一、饭店名字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手续?餐饮名称一般不能申请专利,可以申请商标。(1)可以自己亲自到当地商标局注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