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集体土地征收协议怎么写

集体土地征收协议怎么写
  
  集体土地的征收是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其补偿费用、补偿方法以及补偿的落实情况广受关注,作为弱势群体,广大农民对集体土地征收也比较陌生,为了有效保障相关权利,需要与相关方面签订具有法律意义的协议以保障自身权益的落实。那么集体土地征收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集体土地征收协议怎么写
  
  
  一、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
  
  2、法律法规依据;
  
  3、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状况;
  
  4、手续办理时限;
  
  5、土地费用;
  
  6、附属物补偿费用;
  
  7、相关权利与义务;
  
  8、协议生效的条件
  
  9、协议双方签章
  
  10、洗衣签订日期
  
  二、集体土地征收协议书
  
  甲方:市区镇商东村 乙方:
  
  为贯彻落实市、区政府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既达到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又集约节约耕地的目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就使用市郾城区镇商东村土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
  
  乙方使用甲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南北长59米,东西长130米,面积为7670平方米计11.5亩。
  
  2、手续的办理
  
  甲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将该宗地内的建筑物和附属物拆迁清理完毕,将净土地交于乙方,并协助甲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转让费用及付款办法
  
  该项宗地共11.5亩,每亩为6万元,共计69万元。付款办法为:合同签订5日内支付转让费的50%,剩余款项工程开工前结清。
  
  4、附属物补偿
  
  原土地上附属物如村委办公室等由乙方拆除,拆除补偿办法为拆一补一,其他不作经济经济补偿。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即表示乙方同意甲方的征用建设方案。
  
  (2)协议生效后该宗地归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进行开发建设;在开发过程中,乙方自行设计、自主定价,甲方不得干预该项目正常运作。
  
  (3)土地转让后,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开发建设,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即时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外,还要赔偿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土地补偿款及以外的其它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6、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上文我们给出了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的一般内容,并给出了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的模板。在签订集体土地征收协议时可以按照该模板一一对应,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有不明确的地方一定要写入协议中,不要受此模板限制,同时也应注意,协议的相关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相矛盾,否则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标权侵权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诉讼费标准是什么一、商标权侵权诉讼费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


·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何保护
      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何保护隐名股东的权利是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财产是手动保护的,并且隐名股东的财产制可以通过自己支配,显名股东支配不了。一、......


·借钱开公司欠钱不还的老板怎么办?
      借钱开公司欠钱不还的老板怎么办?一、借钱开公司欠钱不还的老板怎么办?有人欠钱不还,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还钱,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


·私生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私生子女其实对应法律上面的也就是非婚生子女,一般男女之间在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生育的子女,那么就属于私生子。不过即使是私生子其合法权益......


·2023年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广东征地补偿新标准包括三个方面: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离婚财产赠予行为能撤销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


·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有哪些?一、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轻伤的赔偿标准是几万
      轻伤的赔偿标准是几万对于轻伤的赔偿标准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对轻伤的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适用不告不理原则,属于自诉的案件,对于赔偿的部分可以在......


·对于民事诉讼撤诉能否重新起诉?
      我们身边可能有的时候会不小心碰到民事诉讼,有些想了解,关于撤诉之后能否重新上诉,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讨论一下对于民事诉讼撤诉能否重新起诉?根据相......


·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
      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我国采取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制度,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限期使用的特点。因为大部分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都......


·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公证用双方到场?
      现在不少夫妻在感情破裂后选择离婚,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可以给双方节约不少精力和时间。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财产分割情况,包括对房产的分割。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