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标准主要分为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三、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发现,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等,而上述费用的具体数额我国法律也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说,并非因为交通事故受损害就可以随意要求赔偿金额,随着法律的越来越完善,一切都是有法可依的,我们只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走就可以了,如果对法律程序不是很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律师出面。更多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判刑多久
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判刑多久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对误工费的认定怎么进行?
一、对误工费的认定怎么进行?认定的依据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收入的,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赔偿相应......
·集体土地使用证管理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管理办理的流程是什么?近年来在许多经济发达的城市寸土寸金,对于需要土地资源的创业者来说是一个大问题。土地的使用权是如何获得并转......
·中外合资设计企业注册资本是否有限制
一、中外合资设计企业注册资本是否有限制?中外合资设计企业注册资本是有限制的,具体的规定是: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
·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流程是怎样的?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属于洗钱吗?
在现代社会,人们通常情况下都会选择股票来进行投资或者将钱存在银行当中进行理财,实际上除了这种理财方式之外,还有许多的理财产品,当然理财产品,......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内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内财产分割怎么办?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内财产分割以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利益来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的原则。婚内......
·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
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拆迁律师认为作为被拆迁人应该知己知彼,除了要了解拆迁过程中拆迁方的各种全力和职责,也要熟记自己的各项重......
·一、交通事故脑出血能定残的机构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脑出血能定残的机构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或能定产的机构一般都是伤残鉴定机构,不过,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基本流程1、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在发起时应该订立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书,以明确......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的探视权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如何规定的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