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协议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协议
  
  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作一段时间后,通过全方面观察的员工的工作处理方式,发现员工不适合单位的岗位工作,或员工在工作期间,犯了无法弥补的错误导致公司遭受巨大损失,经过综合地慎重考虑,决定解聘(开除)该员工。在这一过程中,公司辞退员工需要签订补偿协议。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公司辞退员工补偿协议。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协议
  
  
  甲方:中山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乙方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于年月日离职于甲方
  
  2) 甲方于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RMB:_________ 该款包括奖 金、加班工资、津贴、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福利等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3) 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全部结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到 任何部门、机关向甲方主张基于劳动关系的任何权利;
  
  4)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无欺诈、胁迫的情形,并不得向无关的第三者透露;
  
  5)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上述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 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6)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山市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上述是我们整理的公司辞退员工补偿协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一次性补发。一般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会提前一月告知员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月通知,可要求对方补偿一个月的工作。其他具体问题,欢迎咨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版本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上产生纠纷的话,如果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最终依据的都是《劳动合同法》。对于双方来说,提前熟悉《劳动合同法》是有好......


·别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在进入某个单位工作时,您都会知道要签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现实中也有很多人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不能亲自与单......


·怎么界定分居时间
      在分居离婚的时候,法律要求夫妻必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导致分居,并且分居的时间还要持续至少两年以上,否则的话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么实践中怎么界定......


·深圳五险一金扣除比例是怎样的?
      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每个上班族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五险一金的扣除比例。五险一金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其中的养老保险可以保障人们退休后......


·一、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受伤赔偿?
      一、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受伤赔偿有哪些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


·法律规定什么情况算商标侵权
      什么情况算商标侵权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抵销权属于抗辩权吗,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抵销权属于抗辩权吗,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法律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赋予一定的权利,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抵销权。如果合同双方互负债务,......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一般物业无权停水停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1、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2、如果双方事故较大,财产损失大或者有人员受伤,马上报警并通知保......


·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
      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随便解除合同。要想解除合同,就需要有满足合同解除......


·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在哪里?
      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在哪里?一、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地址沈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地址:崇山东路19号二、医患纠纷的防范和处理(一)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