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涉外民事诉讼期间是多久

涉外民事诉讼期间是多久 一、涉外民事诉讼
  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 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 符合集中管辖规定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参见《涉外商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讨论稿),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2002年11月发布。
  2、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事实涉外,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
  3、诉讼标的物涉外,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
  具备上述三个因素之一的民事诉讼就属于涉外民事诉讼。
   二、涉外民事诉讼期间
   1、被告提出答辩的期限
  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遇有特殊情况,被告申请延长答辩期限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视情况决定。
   2、当事人提起上诉和答辩的期限
  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因故在法定的30日内不能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涉外民事诉讼的审结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的限定。
  综上所述,涉外民事诉讼期间一般都是以30天为限,被告的答辩及当事人的上诉都是在接到通知后的30天内执行。但再审的期限比较特殊,不适用于我国民事诉讼的6个月为期限,而是根据具体案情灵活安排。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如果利用房屋来进行抵押的话,那么房产局会颁发一个证书,也就是房屋的他项权证,当然这个他项权证如果要进行一种权利的登记是有一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审查起诉必须起诉吗?
      根据法律规定审查起诉必须起诉吗?根据法律规定审查起诉必须起诉,审查起诉仅仅是对于其内容是否符合起诉的标准来进行审查,收到审查起诉告知书不是代表......


·在我国征收土地报批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征收土地报批流程是什么对政府征地的消息去捕风捉影的听信一些小道流言,其实没有看到政府的权威媒体出台的消息的时候您不要去相信那些无稽之......


·股权转让办事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办事流程是什么一、股权变更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


·公务员工伤病休待遇如何规定?
      公务员工伤病休待遇如何规定1、公务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公务员因公受伤没有工伤保险赔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公务员法》第2条:本......


·既遂和未遂的关键性区别是什么
      既遂和未遂的关键性区别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


·已经注册商标容易判无效吗?
      已经注册商标容易判无效吗?不容易的,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管理部门作出的商标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有权作出商标无效的......


·犯罪未遂的犯罪所得是否需要归还
      一,犯罪未遂的犯罪所得是否需要归还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


·实施家庭暴力如何进行认定?
      实施家庭暴力如何进行认定?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


·诈骗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使他人发生错误的认识,并由于错误......


·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
      不是。只有把"骗取数额较大财物"作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时,法条竞合说才成立,否则,即不成立。但是,很明显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到招摇撞骗罪中并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