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对外投资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对外投资么?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对外投资么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外投资的法律规定
  1、2014年2月,基金业协会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募集基金完毕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经备案的私募基金方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2、2014年8月,中国证监会颁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2015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明确了私募投资基金参与证券投资的方式,要求在发行工作中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核查。
  4、2016年4月,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规定私募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中应约定私募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外投资的条件
  根据《私募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或报告:
  1、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
  2、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定期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运用情况,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告;
  4、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情况;
  5、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普通合伙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告。
  综上所述,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对外投资么的解答是肯定的,但在对外投资前最好能到相应的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在此我们要提醒的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要有从业资格证,而投资者所投的私募基金必须是已经登记备案的。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婚姻法没领证买房子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时,可能会对房产如何分配产生争议。如果是夫妻婚内共同购买的房屋,在分割财产时就会相对简单,只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


·一、交通事故开庭后多久才能拿到赔偿?
      一、交通事故开庭后多久才能拿到赔偿?多久能拿到赔偿金是法律上没有规定的,也是不确定的。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


·拆迁政策对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规定的?
      拆迁政策对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规定的?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应该根据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来进行评估,比如说,现在一个养殖场要拆迁......


·购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都有几种
      购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都有几种1、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办?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办?一、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办?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


·一、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答辩状指的是什么?
      一、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答辩状指的是什么?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是就对方离婚财产纠纷起诉状里请求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


·诈骗罪多少钱可以立案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具体如下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


·对于拆迁房屋能立遗嘱吗?
      对于拆迁房屋能立遗嘱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是被继承人合法房产的,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拆迁安置房的。根据《民法典......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


·附条件不起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附条件不起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一、附条件不起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1、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主体条件,适用未成......


·一般我们在保险公司有意要购买哪一种保险的话
      一般我们在保险公司有意要购买哪一种保险的话,都会先了解该保险的投保告知单以后再谨慎作出决定,就比如说有越来越多的监护人现在倾向于购买监护人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