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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

虽然进行不动产登记是很重要的,但这并不是说只要是不动产就一定有进行登记的必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一些不动产是需要进行登记的,那到底哪些财产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哪些财产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实施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二、不动产办理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1、旧证书仍然有效
  
  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
  
  2、不会强制换新证
  
  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证。
  
  3、新证办理只多一道工序
  
  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和原房产证的手续一样,不需要增加任何费用。唯一区别,在于办理房产证过户只需要将图纸直接复印即可,而不动产证需到测绘院重新出具一份带编码的图纸。
  
  4、小产权房不发证
  
  多位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产权的房屋,将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没有依据的。
  
  5、对楼市没有直接影响
  
  业界普遍认为不动产权证对楼市没有直接影响。深圳中原董事郑叔伦指出,不动产登记其实是此前物权法的延伸,增强对房产的保障作用,但对于房价,暂时并没有直接影响。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认为,国内目前也有很多房产在出租,征收的房产固定税收中也包括房地产税,所以说业主不一定会因征税制度的改革急于抛售房产,导致房价下跌。
  
  6、不动产登记制度两个功能
  
  一是明晰和保护产权,二是便利和保障交易。
  
  从上文的讲解中了解到,上述十种情况下的不动产是需要进行登记的,而除此之外的其他不动产,则并不是必须要进行登记。而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过程中,也有一些事项、问题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若在这方面遇到什么纠纷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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