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

医保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在我们就医的时候,可以进行报销医疗费,因此,很多人对于在异地就医,医疗费的报销的步骤就存在一定的疑惑。那么,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异地就医报销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一)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条件(1)IC卡、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卡(绿色贴照片)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手册。(2)有效收据单据(发票)。(3)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疗保险转诊转院介绍信、出院证明。(4)住院材料: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大型检查报告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二)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 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就可以办理,基本当天就可以拿钱。二、医保异地就医注意事项(1)不同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同,就医之前要注意(2)异地就医人员需要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看看有没有优惠政策(3)异地申请审批的时间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那么异地就医人员应提前进行办理申请,不然,“断档期”的医药费就会无处报销。其实,异地医保报销流程并不复杂,我们在报销的时候,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件以及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等材料,到当地医保处就可以进行报销。在进行保险的时候,每个城市的报销的规定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而且,异地的报销时间是相对较长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


·机动车撞伤人怎么赔偿 赔偿项目?
      机动车撞伤人怎么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在出现车撞人的情况下,意味着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自然就需要由公安交警大队的交警介入,依法对事故做出相应的......


·什么算职务侵占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算构成职务侵占罪: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4......


·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
      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都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都有哪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仲裁法规定有权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即仲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只有作为仲裁......


·二手房买卖陷阱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陷阱有哪些1、产权状况不明。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


·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否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未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华人民共......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新民事诉讼法的保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


·企业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职工的违纪行为实施罚款吗?
      罚款是企业对员工实行有效管理的手段,光靠思想政治工作,企业的管理将成为一句空话。企业享有罚款权的前提是企业的规章制度对此有明确规定,且该规章制......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关系解除情形。此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


·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遗嘱无效:(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