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疗过错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失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造成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自己的技术、经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或者克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和行为上的失误,致使对病员危害结果发生。
  第三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中,根据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及技术水平,应当预见到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到;或者对于危害病员生命、健康的不当做法,应当做到有效的防范,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做到,致使危害发生。如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和履行职责,对危重病员推诿、拒治;对病史采集、病员检查、处理漫不经心,马虎草率,擅离职守;或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操作,既不请示上级医师,也不请人帮忙,一味蛮干;或擅自做有禁忌症的手术和检查等,而造成了对病员的危害结果。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2、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医疗过错导致病人死亡是要赔偿很多种类的费用,其中死亡补偿金可以说是导致人死亡赔偿的特殊费用,这个金额的规定,根据城镇和农村居民有所区分,另外也根据年龄有所区别,60周岁以及75周岁可以说是一个分水岭,赔偿计算公式有所区别。以上就是“医疗过错死亡赔偿标准”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房子要看开发商哪些证件
      买房子要看开发商哪些证件(一)查看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
      一般来讲,夫妻在感情破裂了之后,往往都是会走上离婚的道路。而此时选择协议方式离婚和选择诉讼方式离婚所要经历的流程不同,自然当事人要花费的时间......


·大学生借高利贷后如何维权?
      大学生借高利贷后如何维权?如今一些大学生存在盲目攀比的心态,在没有消费能力的情况下借钱购买昂贵商品。其中有人不惜向民间借贷机构借高利贷,由于高......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是什么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


·生前夫妻一方可以立遗嘱吗
      夫妻一方可以立遗嘱吗夫妻一方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精神正常就可以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所立遗嘱在形式上要符合民法典的严格要求,在内容上......


·上海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设立公司的流程大体上是一样的。但是因为各个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所以说才有了细微的区别。上海是一座经济发达的城市,所......


·公司拖欠加班费及年休假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加班费及年休假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加班费及年休假工资诉讼时效是1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


·关于拐卖儿童判死刑是属于合法的吗?
      关于拐卖儿童判死刑是属于合法的吗?合法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一、案情简介荆号(化名)在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中康路开有一家大宾馆,大约1000多平米,由于紧靠吉林火车站,地理位置优越,生意一直......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中小企业、甚至于各家各户,都会贷款。贷款买车、买房也很普遍。但是,进行贷款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


·土地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在正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
      土地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在正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但是某些情况下,可能因为双方对合同当中的某一条款的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