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挂牌如何转让股权?

挂牌如何转让股权?有什么流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许多公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转让自己的股权,而转让股权有多种方式,挂牌转让股权就是其中的一种,对于挂牌转让股权,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那么,挂牌如何转让股权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股权挂牌申请流程
  
  (一)初始申请
  
  1、申请挂牌需先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形成相关决议;
  
  
  2、挂牌公司在推荐人的辅导下准备相关基础材料;
  
  
  3、通过以下渠道向交易所提出初始申请:
  
  (1)交易所市场部或企业部介绍;
  
  
  (2)省、市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推荐;
  
  
  (3)省、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二)交易所受理初审
  
  1、挂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向交易所挂牌审核部报送相关材料;
  
  2、挂牌审核部受理挂牌公司申请;
  
  3、挂牌审核部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将结果通知挂牌公司; 4、如申请被交易所接受,挂牌公司应抓紧时间完善各项基础工作,随时等候交易所挂牌审核部对企业的初步考察。
  
  (三)挂牌审核部对挂牌公司进行初步考察 (四)进入辅导程序
  
  1、由交易所挂牌审核部商会员管理部指定推荐机构承担对挂牌公司的辅导和推荐任务;
  
  2、由交易所指定挂牌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按辅导进度需要分别对企业进行规范服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若需要)、法律意见书及律师
  
  工作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五)进入申报程序
  
  1、推荐机构编制申报材料并报交易所挂牌审核部;
  
  
  2、挂牌审核部对申请文件审核,确认后出具初审意见,按程序上报试点指委会评审委员会。
  
  (六)上会审批
  
  评审委员会按照《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评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股权挂牌审核暂行办法》规定,定期召开评审会议。
  
  二、股权挂牌交易流程
  
  (一)挂牌公司报送全部挂牌交易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内;
  
  (二)交易管理部将挂牌公司申请文件报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委员会;
  
  (三)挂牌委员会审议挂牌公司申请,形成审核意见,确定挂牌交易日期;
  
  (四)交易管理部将挂牌委员会审核意见通知推荐机构;
  
  
  (五)推荐机构联系报社刊登挂牌公告书;
  
  (六)推荐机构进行挂牌公告书和挂牌公司公司章程的上网操作或将电子文件发至 信箱;
  
  (七)推荐机构从交易管理部取得挂牌交易费用缴纳通知,并交挂牌公司去本所财务部交费。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为挂牌如何转让股权的相关内容,其实挂牌转让股权是公司转让股权的一种方式,具体到公司实际挂牌转让股权的流程及手续,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做相应的调整,在进行挂牌转让股权之前,最好优先了解其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或者提前咨询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笔迹鉴定司法采信可以申请几次
      一、笔迹鉴定司法采信可以申请几次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当事人对二次鉴定结果不满的话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


·提出管辖异议移送期限多久才不算超期?
      提出管辖异议移送期限多久才不算超期?一、提出管辖异议移送期限多久才不算超期?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


·醉驾是否属于刑事处罚
      醉驾是否属于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哪些特点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


·如何区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如何区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一、如何区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


·公司注册地址能改吗
      公司注册地址能改吗?怎么改开公司不仅仅需要充足的资金,良好的合作团队,明确的市场定位,还需要有一个合适的地方作为公司地址。当公司要扩大或是......


·民事刑事诉讼法法有何不同
      一、民事刑事诉讼法法有何不同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
      很多离婚夫妻因为无法就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导致最终无法协议离婚,不过此时可以换一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能就小孩抚养权作出处理,这就......


·丈夫去世公积金谁继承?
      丈夫去世公积金谁继承?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度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去世,公积金的一半应当作为去世一方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如果死亡人有遗嘱给......


·一、职务犯罪减刑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职务犯罪减刑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对符合减刑条件的职务犯罪罪犯,破坏......


·两地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结束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的话,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很多夫妻在离婚之前就感情不合导致分居的,那么夫妻两地分居多长时间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