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现如今,人们的投资方式越来越多,有股票、证券以及银行投资,但是相比于股票和证券投资,银行投资的利息相对较少,所以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证券投资或者股票投资,但是回报率高的同时风险也是相对较高的。证券对于公司而言,是一种债券。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公司债券的特点以及公司债权的其他相关内容。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二、公司债券的特点
  
  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区别。首先,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其次,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度给发行人使用的"报酬"。对投资者而言是"投资所得",对发行人来讲是"资金成本"。对于利息确定方式,有固定利息方式和浮动利息两种:对于付息方式,有到期一次付息和间隔付息(如每年付息一次、每6个月付息一次)两种。
  
  1、公司债券是要式有价证券;
  
  2、公司债券是金钱证券,融资证券;
  
  3、公司债券是流通证券,可以转让、抵押而流转;
  
  4、公司债券是证权证券。
  
  5、公司债券由公司盈利偿还,风险高,收益高。
  
  三、公司债券存在的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
  
  5、回收性风险,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
  
  6、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通货膨胀期间,投资者实际利率应该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若债券利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8%,则实际的收益率只有2%,购买力风险是债券投资中最常出现的一种风险。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公司债券的特点以及公司债券的其他相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公司债券的特点几种体现于高风险和高回报的表现形式当中,所以我们在这里要提醒个为投资朋友们,不要盲目的进行投资,要考虑自己承安风险的能力,不能盲目跟随,不能只看到高回报,也要同时看到与之相对应的高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抢先注册商标购成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抢先注册商标购成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入户盗窃不值钱的财物属于犯罪吗?
      盗窃是通过非法手段将他人财务据为己有,而入室盗窃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没有得到值钱的东西法律会怎样判罚,算不算犯罪......


·谁对民事诉讼法提供伪证提起抗诉?
      谁对民事诉讼法提供伪证提起抗诉?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做伪证行为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


·继承的房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继承的房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一、继承的房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继承的房产应当根据是否有约定来认定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没......


·一、法定遗嘱的形式有哪几种?
      一、法定遗嘱的形式有哪几种?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


·如何注销空壳公司法人有影响么?
      如何注销空壳公司法人有影响么?一、如何注销空壳公司法人有影响吗?1、如果涉及犯罪的可以报警,如果是民事纠纷,协商解决或诉讼解决。注销的话,是先......


·双胞胎如何抚养,抚养权如何规定?
      若在婚姻存续期间,若生育了双胞胎的,此时,若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议达成一致的,会交由人民法院裁决。在司法实践中,以离婚为由,请求分配......


·一、职工社保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一、职工社保怎么解除劳动关系?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


·起诉离婚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处理一、起诉离婚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处理?起诉离婚对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股东间私下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股东间私下转让股权是否有效?股东间私下转让股权是否有效?《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其他人转让,现有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对于股份公司无......


·被逼迫写借条有效力吗?
      被逼迫写借条有效力吗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