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一、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1、可以使用股东的房产作为公司的营业地址。
  2、公司要与股东签订房屋有偿或无偿使用协议,协议中写明水电费、物业费等由谁承担。如果费用由公司承担,那么就可以在公司报销入账。
  3、租赁房屋,还会涉及房产税缴纳问题。如果无偿使用,房产税应该由公司交纳;有偿使用,房产税应该由产权人缴纳。
   二、相关的税收缴纳标准
  许多人误以为自有房屋做为自已公司的办公场所没有租金收入,就可以避税了。事实是恰恰相反,税务机关可按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计征房产税,年税率12%。要交的房产税反而更多。如果公司支付租金的话,涉税较不付租金要少。  
  (一)税务机关只按租金收入作为计税基础,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1、营业税  
  首先对租金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纳营业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5%;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3%的优惠税率。  
  2、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有三个档次:个人所在地为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个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适用税率为5%;个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适用税率为1%。  
  3、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
  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  
  4、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额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纳房产税税额=月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12%;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4%的优惠税率。  
  5、印花税  个人出租门店签定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还需要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1‰。
  计算方法为:应纳印花税税额=月租金收入×租赁期限(月份数)×适用税率  
  6、个人所得税  扣除上述缴纳的税费(包括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后,就是个人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所得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优惠税率10%。  你自己的所在地可能还有一些优惠政策,上述税金未必全部缴纳。  
  (二)支付租金有税务局开出的合法发票,可以税前列支。所以,年末盈利数大于支付的租金,可以少缴纳所得税25%。不过要付租金的话,应先向当地税务局咨询,有没有最低或最高额限制。如果有的话,税务局有权比照当地房屋租赁价格征税。
  关于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事实上法律并没有限制股东将自己的房子作为公司的注册地,法无禁止则自由,因此股东可以将自己的房子作为公司的办公地点,甚至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在这方面与一般的房屋租赁无异,也不会因此减免相应的税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欠钱不还要承担什么责任?在中国,很多公司都会向银行贷款。由于银行贷款门槛过高,公司会通过其他途径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甚至,公司法人也......


·刑事二审抗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二审抗诉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8次会议通过)......


·椒江诈骗罪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椒江诈骗罪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淑江对于诈骗罪和重婚罪的认定与全国其他地区没有区别,均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进行认定。诈骗罪与重婚罪是没有......


·男方要抚养权吗?怎么取得抚养权?
      在众多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归属问题是出现频率最多的问题之一。有时候男方女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孩子和母亲接触较多,因......


·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能带衣服吗?
      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能带衣服吗?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能带衣服,一般可以带衣服、被褥,毛巾,牙膏、牙刷等日常生活用品。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


·开设赌场提成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开设赌场提成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5-13)1、......


·农村集体土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农村集体土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农村集体分配的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土地不是遗产。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父母的房......


·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情况
      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情况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对于夫妻那些是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那些是共同财产?一、夫妻那些是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


·如何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一、简要说明    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二、办理途径  申请撤......


·一、录音遗嘱符合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录音遗嘱符合哪些条件才有效?录音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