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去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存在争议的,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当事人必须选择一个正确的法院,才能提起离婚诉讼。那去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去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离婚案件一般都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下列离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
  如魏男户口在A地,冯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魏男生活在A地,冯女一日突然失踪,虽经魏男苦苦查找,但仍未发现冯女的踪影,魏男无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无管辖权。
  2、一方或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
  (1)如魏男户口在A地,冯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魏男居住在A地,冯女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徒刑3年而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现魏男想提出离婚诉讼,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法院,而B、C法院没有管辖权;(2)如魏男户口在A地,冯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魏男、冯女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5年、4年,魏男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冯女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魏男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冯女被监禁时间未达到一年,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法院没有管辖权;(3)如魏男户口在A地,冯女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魏男、冯女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5年、4年,魏男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冯女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魏男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冯女被监禁时间达到一年以上,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法院没有管辖权。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
  如魏男与冯女系夫妻,魏男为非军人,魏男的户籍在A地,冯女是现役军人,且冯女为非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魏男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A地的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夫妻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就只能选择诉讼方式离婚。而在向法院起诉之前,就要搞清楚去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毕竟我国的法院有点多,要是起诉的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没有管辖权的话,那么案件肯定无法得到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租房合同相关的法律常识:
      租房合同相关的法律常识:1、租房合同是否必须要签,是否必须用书面的形式近年来,人们法律常识逐步提高,对于租房合同的关注也越来越注重,书面合......


·行政处罚有期限吗?多久?
      罚款、没收财产、责令停业,这些都属于行政处罚的形式,我们都知道罚款了,那肯定不存在退还的情况,但如果被责令停业了,商家肯定希望能有机会再营业......


·租房纠纷起诉要多久
      租房纠纷起诉要多久一、租房纠纷起诉要多久房屋租赁纠纷一般情况下使用简易程序,要到法院起诉的话,一般三个月左右就可以了,因为这个案件的话是......


·如今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用人单位与员工都会签订劳动合同,
      如今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用人单位与员工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会详细的规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当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时,我们应该......


·轻伤二级不谅解在安徽会判实刑吗?
      轻伤二级不谅解在安徽会判实刑吗?是会被判实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也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是否会判......


·民事诉讼标的都有什么类别 一、民事诉讼标的都有什么类别?
      民事诉讼标的都有什么类别一、民事诉讼标的都有什么类别?1、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


·固始县社保补缴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越来越趋于完善,其中关于农村的法律也越来越健全,农村的人们也在开始享受到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享受到了国家给农村带来的利益。土地、医疗......


·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判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判刑处罚《刑法》中并未规定破坏他人财物罪,一般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具有严重情节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


·行政答辩状解析以及行政答辩状原告告错处理方式 行政答辩状原
      行政答辩状解析以及行政答辩状原告告错处理方式行政答辩状原告告错是指原告在上诉的过程中出现纰漏并导致原告告错;被告人可以通过上诉法院来解决此事......


·生产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客体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面对很多违法犯罪的活动,有些犯罪人们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就可以判断出来。比如生产伪劣农药等物品就是很常见的犯罪。但知道......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怎么判刑处罚一、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怎么判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