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聚众淫乱罪好取证吗

对于聚众淫乱的事情,您多少都有所耳闻,这也是不堪入目的事。国家的法律,对于聚众淫乱是定罪的,并且处罚力度也不小,但是定罪之前要注意取证,但是您都会问聚众淫乱罪好取证吗。事实上,此罪的取证是有一定难度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取证的问题。
  
  一、聚众淫乱罪好取证吗
  
  聚众淫乱罪是否好取证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确定,应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取证:
  
  
  1、其是否扰乱公共秩序,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
  
  2、参与者是否属于自愿。
  
  3、是否是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
  
  4、是否多次参与聚众淫乱活动。
  
  5、是否涉及金钱交易。
  
  
  二、聚众淫乱罪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法律对于聚众淫乱罪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定罪之前必须取证,但是聚众淫乱罪好取证吗的问题回答就是取证还是有难度的,必须有证人和证据才行,取证的手段莫过于一些图片或者视频了,这才是最有利的正确,但是法律对于证据要求也是严格的,确保不冤枉好人,但也不放过坏人。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上市怎样融资?
      公司上市怎样融资?那种方法更好?现在我国有很多上市公司,由于现在市场竞争机制比较强大,所以资金不足的公司只能进行融资来解决公司财政问题,那......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患者仍要承担举证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否患者就不需要举证呢?对此,有关法律专家表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不等于患者完全不......


·每一个人都难免会遇到换工作的情况,随之而来的是需要五险一金的
      每一个人都难免会遇到换工作的情况,随之而来的是需要五险一金的转移,但是有的人往往不知道五险一金转移需要什么,甚至忽略它们的转移,当等到需要五......


·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多次是几次
      因为刑法当中对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有多次行为的话要从重判决的,那么有些人自然在第二次因为寻衅滋事罪被拘留以后就非常关心法律上对于“多次”的相关规......


·一、劳动合同丢失如何补办?
      一、劳动合同丢失如何补办?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劳动合同丢失,劳动者......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如何陈述?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如何陈述?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代理词的陈述方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是范文。事实......


·建筑用地使用权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在通过法定程序竞拍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之后,那当事人自然就会成为建筑用地使用权人,此时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究竟建筑用地......


·员工在试用期是否可以正常享受婚假
      员工在试用期是否可以正常享受婚假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1、共同购买。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收入、用共同的......


·一、重婚是无效婚姻吗?
      一、重婚是无效婚姻吗?是。所谓无效婚姻,是指不具备婚姻成立的法律要件,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


·一、醉驾事故一个月了还没被羁押是否代表不判刑了?
      一、醉驾事故一个月了还没被羁押是否代表不判刑了?醉驾事故一个月了还没被羁押不代表不判刑了,羁押只是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和是否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