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官司要注意什么事项

对于离婚双方无矛盾的,直接起草离婚协议签字即可生效。对于离婚有财产经济上纠纷,还有抚养权的争夺情形的。需要通过打离婚官司法院裁决。离婚官司要注意什么问题呢,那下面的我们来给您介绍。
  一、离婚关系需注意的事项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4、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5、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6、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地,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通常情况下,离婚官司都是围绕着抚养权,财产分割的分配问题展开的。该确定为共同财产的主要是在离婚时男女双方实际获得的相应补贴。值得关注的是共同居住的房产分割问题,这个需要法律证据来进一步的论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中止诉讼的情形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
      中止诉讼的情形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一、中止诉讼的情形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


·绑架敲诈勒索加故意伤害判几年
      绑架敲诈勒索加故意伤害判几年?1、绑架敲诈勒索加故意伤害的判刑标准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


·民事间接证据定案规则是什么
      民事间接证据定案规则是什么1、间接证据要具有真实性用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所运用的证据必须是符合客观事实并且是能够检验待证事实,即案件事实依据......


·对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生效
      对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生效一、对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1.终局裁决书:在......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如何进行
      司法鉴定是运用专业的手段,得出一个科学的法律依据的鉴定结果。生产生活中,不管我们因为什么事情需要去做司法鉴定的时候,会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


·担保物权的消灭?
      担保物权的消灭有哪些情形一、担保物权的消灭有哪些情形(一)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一、农村女儿出嫁的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一、农村女儿出嫁的财产分割怎么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


·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1、工伤认定结论书;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1)门、急诊治疗......


·婚前财产公证 有必要吗?
      他和她在很偶然的时候认识,她认识他的时候,她正处在失恋的痛苦里。这个时候,他来到了她的身边,有他的日子她感觉是快乐的,因为有人照顾和关心的感......


·牵引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牵引车是在平时正常的车辆行驶出现问题或者有大量的货物需要拉运而运用的特殊车辆,但是作为一种正常的车辆也是需要交强险的,那么,牵引车交强险赔......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