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法规定多大年龄算童工?

一到放假,很多学生为了赚些零花钱会选择到一些公司里打工,这些公司同时会因为工资便宜而招聘学生。不出意外,可能会招聘到一些童工。那么,劳动法规定多大年龄算童工,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让我们通过下文了解一下吧。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我国《劳动法》第15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该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叫做未成年工。法律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招聘童工不仅需要负法律责任,后果严重的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劳动法规定多大年龄算童工相信您已经了解了,各家公司就不要为了贪图一时的便宜,而带来更严重的后果。所以,还是不要招聘童工,用正当的手段招聘合适的人,避免以后更多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一般多久才能做出来依据我国《道
      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一般多久才能做出来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如何才能向证券公司融资400万?
      如何才能向证券公司融资400万?近两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尤其是股票市场,在经历了几年的冷淡期后,逐渐又恢复了人气,大盘指数不断攀升,股民......


·我们都知道如果需要创业
      我们都知道如果需要创业,就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等等一系列较为繁琐的程序。由于对这些程序的不熟悉,所以代办营业执照就成为了当下不少人节约时间的选择......


·员工离职 《劳动合同法》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一、《劳动合同法》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算:劳动者辞职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


·一、抵押权与买卖不破租赁相冲突吗?
      一、抵押权与买卖不破租赁相冲突吗?抵押权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相冲突的,赁合同属债法范畴,依据债法相对性原理,租赁合同约束承租人与出租人。但是......


·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谁?
      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谁?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


·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按照企业对职工的工资所欠的比例来进行一个支付,当然如果企业和劳动者解除劳......


·人身损害赔偿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说明
      人身损害赔偿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说明,被抚养人的年龄男性和女士是不一样的,男性是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以上。女性是未满18周岁和55周岁以上。75......


·在建项目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在建项目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一、在建项目破产清算顺序在建项目破产清算顺序按照破产清算小组的意见进行,法律中并无其他规定。二、破产清算顺序......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年限是多久?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年限是多久?一、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年限是多久?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年限是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据用地类别分类的。住宅的土地使用年......


·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
      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一、在驾校练车的过程中出现事故,学员是无需赔偿的。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