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国家赔偿是双倍吗?
被非法拆迁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只有就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政府赔偿。
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这类案件,建议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同时提出赔偿请求,因为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征收、征用、拆迁行为违法,所以应当先确认相关拆迁行为违法,而确认拆迁行为违法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的事项,同时,因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主要举证责任在被申请人(被告),只要被申请人(被告)不能证明其拆迁行为合法,那么就是违法的,显然,这更有利于受害人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拆迁国家赔偿是双倍吗?不可能是双倍的国家赔偿,只是可以说除了拿到规定的征地拆迁补偿之外,你还可以因为政府的非法拆迁行为得到一笔国家赔偿。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财产公证怎么写?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财产公证怎么写?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之后,财产公证应当向下述书写: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
·骗取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以欺骗手......
·基本义务和附随义务区别是什么?
基本义务和附随义务区别是什么?附随义务与基本主给付义务的区别,在学理上可分为三点:1、基本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之关系的类型。附随义务是随着债......
·质押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质押权人的权利有哪些?一、质押的概念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
·客运驾驶人严重违章可以解聘吗?
客运驾驶人严重违章可以解聘吗?可以;如果属于严重违章的话,客运公司有权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
·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出结果?
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出结果?一、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出结果?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第五章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
·宁波市农村拆迁赔偿规定是什么
宁波市农村拆迁赔偿规定是什么老家土地被征收的情况在当前社会十分非常常见的,城市为了发展征用了老旧的土地进行重新建设,虽说是会给予高于原有价......
·工程质保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工程质保金即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施工完成之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会被扣除一部分质量保证金,如果工程出现问题,就可......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可能对于有些员工来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但是那些需要领取失业金和办理退休手续的这部分人员来说解除劳动合同书确是属于至关重......
·缓刑与死缓有什么区别 判处死缓后会有什么结果
我们知道对于一些罪犯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法官可能会判缓刑。而法律中也规定如果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都是可以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那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