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撤销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撤销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
  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一方面债务人因其行为而使其无资力清偿债权。
  (二)主观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因债务人无资力而为无偿行为,其有害债权,至为明显,况且无偿行为的撤销,仅使受益人失去无偿所得的利益,并未受其他损害,法律理应先考虑保护债权受危害的债权人利益而不应先保护无偿取得利益的第三人。
  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至于受益人的恶意,则应由债权人证明。受益人的恶意以其知道其所为有偿行为会害及债权为已足,而不须对债务人有害及债权的串通。
   二、撤销权行使后有哪些效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对债权人、债务人、相对人均有效,其效力依判决而确立。具体而言,应包括几个方面: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
  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债务人免除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免除,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承担,为他人设定担保的行为视为没有设定,将债权让与他人的行为视为没有让与,移转财产的行为视为没有移转。
  (二)对相对人(或受益人)的效力
  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因其行为而已经占有财产的相对人或已受益的受益人,负不当得利返还义务。行使撤销权人或债务人都有权要求相对人或受益人返还财产给债务人,如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同时,在有偿处分行为中,相对人或受益人有权请求债务人返还其对价给付。
  (三)对债权人的效力
  债务人行为一旦被撤销,对全体债权人均发生效力,由相对人或受益人返还的财产或利益,应作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全体债权人(不含已设定特别担保之债权人)应对此平等受偿,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对返还财产或利益无优先受偿权。但是,对其在诉讼上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应认为就追回之财产,债权人有优先取偿之权利。
  综上所述,债权人撤销权是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这种方式出现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因为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导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成立条件在客观上首先是债务人产生了一些危害债权的行为,而主观上则是债务人对另一个,也就是第三人有恶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外贸出口退税发票怎样开具 一、外贸出口退税办税详细流程
      外贸出口退税发票怎样开具一、外贸出口退税办税详细流程1、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犯什么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犯什么法?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犯什么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


·一审监视居住期限到了怎么办?
      一、一审监视居住期限到了怎么办?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


·知识产权的法定性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法定性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的法定性规定是指的是知识产权,是受到法律所规定特定保护。知识产权分为三各部分1、商标权,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


·加班也许是许多人头疼的问题,不加班?
      加班也许是许多人头疼的问题,不加班?怕老板责怪,怕扣工资,到底怎么选,其实在法律上,加班不是义务的,加班费在劳动法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正是这些......


·监视居住权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权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监视居住权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第一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


·拾得遗失物多久归还符合规定?
      拾得遗失物多久归还符合规定?拾物归还是从孩子小时候就开始教育引导的道德规范,但往往打破这个规范的是成年人,尤其是在大额财物面前,有些人往往经......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第一、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根据《婚姻法》司......


·行政处罚调查取证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们在了解过行政处罚的有关具体内容之后,其实我们更多的还是想要了解一下,关于行政处罚调查取证时间的相关规定,那么行政处罚调取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一、法院判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
      一、法院判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


·起诉争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通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产生争议。而此时若出现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情况,势必就会展开对抚养权的争夺。那此时一方起诉争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