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必须要出庭

离婚案件进入到诉讼程序的时候,就需要通过公权力来解决相关的问题。而此时,要是有一方不出庭进行辩论、质证的话,就有可能导致案件情况无法审理清楚,不能做出最终的判决。那这是不是意味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必须要出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因此法院通知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权代理人,也应当出庭。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这则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代理人交给法庭。
  二、一方不出庭能离婚吗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从以上的内容我们知道,在离婚案件中,无特殊情况当事人最好是到庭参加诉讼,否则很有可能会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后果。现实中经常有人会觉得只要坚持不参加诉讼,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在一些情况下法官也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司法亲子鉴定多少钱,有哪些内容
      司法亲子鉴定,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来对孩子的身份进行一定的鉴定,随着科技的发展,亲子鉴定的可信度也大大提高。那么,司法亲子鉴定多少钱呢?司法......


·个人怎么申请银行贷款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的流程是:1、选择贷款的银行:每家银行的利率优惠条件是各不相同的。2、确认好贷款方式:向银行贷款,首先应该用公积金,如果公积金......


·小三怀孕了法律怎么判抚养权
      小三怀孕了孩子抚养权问题,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1、两周......


·一、申请无效婚姻周期是多长?
      一、申请无效婚姻周期是多长?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状况:(1)人民法院依据婚姻当事人或许好坏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经检查确属无效婚姻的,......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抚养费包含哪些内容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除了要对共同财产和债务作出处理外,同时还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子女抚养权的,那另一方就需......


·公司卖假货怎么处罚
      我想大家最痛恨的就是假货了吧。你说你高高兴兴的买回来一件你以为是真货的东西,结果别人一看说这是假货,内心得有多么崩溃啊!对于卖假货的公司,更是......


·上海去办工伤认定后要多久有结果?
      受工伤之后,如果想到得到工伤赔偿就必须进行工伤鉴定,依据工伤鉴定报告获得赔偿。不过,每个地区工伤鉴定的政策都有所不同,处理时间也会有些不同。......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长期投资有企业合并出现资金和后续盈利资金,还有其它交易资金,要把这些资金进行计量和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抚养费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抚养费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的有关条文如下: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


·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二、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收到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