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基金政策有哪些
2014年3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明确提出“鼓励证券公司开展兼并重组融资业务,各类财务投资主体可以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形式参与兼并重组”。2014年10月,中国证监会下发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9条明确规定“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二、设立并购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积极作用
(1)提高公司实力,提升公司估值。产业整合与并购重组,势必将增强上市公司实力,扩大上市公司影响。由于并购风险可控,预期明确,股价会有较大幅度上涨,大幅度提升上市公司市值。
(2)杠杆收购,占用公司少量资金。通过并购基金进行收购属于杠杆收购,上市公司只需付出小部分资金,且可以根据项目进度逐期支付,其余资金由并购基金管理人进行募集,即可锁定并购标的。
(3)充分利用投资机构的专业经验,规避各类并购风险。并购工作实施过程中一般可分为三类风险:
实施前的战略决策失误风险;实施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实施后的整合风险。
PE机构具有先进的投资技术及专业的资产管理才团队,在行业分析、并购标的筛选及价值发现方面经验丰富;PE机构拥有高超的谈判技巧,保证在最佳时机、以最合理的价格收购目标企业;PE机构的上述优势可弥补上市公司在并购实施过程中的短板,规避大部分并购风险。
三、私募股权投资(PE)基金的主要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 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 ,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有限合伙制是合伙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对外在整体上也同样具有无限责任性质,但在其内部设置了一种与普通合伙制有根本区别的两类法律责任绝然不同的权益主体:一类合伙人作为真正的投资者,投入绝大部分资金,但不得参与经营管理,并且只以其投资的金额承担有限责任,称为有限合伙人;另一类合伙人作为真正的管理者,只投入极少部分资金,但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并要承担无限责任,称为普通合伙人,亦称一般合伙人或无限合伙人。这就是有限合伙制的主要特点,也是其在组织安排和制度设计上主要的创新之处。
综上所述,关于并购基金政策还是有很多的,在我们进行并购基金的时候,还是对上市公司会对产生一定的积极的作用的,并购基金进行收购属于杠杆收购,我们在进行并购的时候,会比较少的使用公司的基金,而且,还可以提高公司实力,提升公司估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
·执行变更股东公司欠债新股东需要偿还吗
执行变更股东公司欠债新股东需要偿还吗?股东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饮料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饮料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饮料购销合同样本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房屋买卖合同毁约项怎么写?
一、房屋买卖合同毁约项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毁约项应当写以下几个内容: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不管公司规模如何,都要有一个法人代表,其代表公司开展民事活动。通常来说,法人代表由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如......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有哪些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有哪些差异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有哪些差异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一种职务犯罪,二者的主体都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对这......
·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几种情形
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几种情形一、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几种情形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是否有效?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是否有效?一、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是否有效法律效应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来废除这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