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私募基金分红有哪些法律问题

私募基金分红有哪些法律问题不管是何种形式的分红,对投资者而言其总资产的价值并未改变,只是以基金份额增多或者现金增多的形式表现。所以单纯从这点来看,私募分红可以说只是一个心理上的安慰。区别在于现金分红之后,私募可以有效地控制其产品的规模,避免规模过大对操作的影响。此外将前期的一些收益分配给投资者,可以规避后市可能带来的回调风险。同时不得不承认,分红对客户具备较强吸引力,有些私募也是通过约定分红的设计来吸引客户。
   事实上,在去年市场涨幅较高的阶段,私募基金已经取得较为不错的正收益,私募基金经理可以通过分红,将前期已经累积的一些收益分配给投资者,这样也能规避后市可能带来的市场回调风险。 优异业绩催生私募分红潮 一般来说,业绩是分红的前提条件,市场比较好的时候私募也比较愿意分红。有些私募基金在合同中便会事先约定好一个分红的条件,只要业绩达到约定的条件,那么这些私募便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每季度或是每年进行分红。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分红的形式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对客户非常具有吸引力的一大优势。
   现金分红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容小觑。事实上,虽然私募分红对投资者而言并未产生实际总资产价值的变化,但是不得不承认,分红对客户仍具备较强吸引力。究其原因,或许是因为目前有不少购买私募产品的客户原本是习惯于购买类固定收益产品,这种产品一般会定期付息,这种定期付息的形式就相当于私募中的现金分红,比较适应高净值客户的习惯。 另外,在私募产品的设计中,有些私募也是通过约定分红的设计来吸引客户。
  总体来说,私募分红之所以比较吸引高净值客户,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有客户希望在持有产品的同时,每年能看到一点收益;其二,不少客户会希望暂时将利润落袋为安,留待日后再投资。不仅如此,在市场并未表现出大牛市行情之时,通过分红的方式能给这些想赎回的客户一个“缓冲期”。 事实上,不论是私募主动分红还是合同约定的强制分红,对于业绩均有一定的要求。只有确保了产品的收益,才有了用来分红的蛋糕。不过,从分红的历史来看,也同样存在着一些有分红记录,但仍无法避免终止的产品。所以,本质上无法从一次的分红来判断基金业绩的可持续性。因此,投资者不能够仅仅通过分红来判断基金的好坏,在选择基金的时候,还是要结合历史业绩、管理人管理水平及其投资风格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综上所述,对于私募基金分红的法律制度问题层面上的解读,想必您已经能够有所了解了。除此之外,对于更多想要进入资本市场的未来投资者而言,笔者还是恳请您做好法律风险和投资风险的多重准备,以致于保全自己的根本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关赠与合同的法律
      有关赠与合同的法律法律条文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


·判监外执行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判监外执行的条件具体是什么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


·公司法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股东资格的规定是什么?(1)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限制。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发起......


·缓刑年限是怎样确定的?
      对于被处以缓刑刑罚的人来说,会被处以多久的缓刑期呢,这个问题对于他们将是很重要。刑法根据原有刑期来确定对应的缓刑期,如果原刑期为1年以下,则缓......


·受害人亲属为丧失劳动力有抚养赔偿金么?
      受害人亲属为丧失劳动力有抚养赔偿金么?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当事人的人身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责任方应该承担费用的赔偿,包括医疗费、......


·补写的借条效力是怎样的
      补写的借条效力是怎样的一、补写的借条效力是怎样的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


·保护环境,与环境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之一。为了督促人
      保护环境,与环境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之一。为了督促人们保护环境,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对于污染环境的行为需要承担环境污染责任,那么什么是环......


·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自古以来就存在,在近年来出现了有组织、有计划的诈骗行为,此种现象在法律上被称为是诈骗罪共同犯罪,但是这两种罪名并非一定会一起出现,司法......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是怎样的一、主合同与补充协议是什么关系?“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


·法律规定没结婚证彩礼退不退
      一、没结婚证彩礼退不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


·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一、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并实施,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个人所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