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是哪些,医疗过错行为是什么?
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的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今后的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将是法律考量的重要内容。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以及患者受损害,是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充分条件。
违法就是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违法本来就是严重的过错。在今后的医疗侵权诉讼中,只要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就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结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只要患者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责任。
做病历“文章”就是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在以往的医疗侵权案件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采取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以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方式做“文章”,阻止患方维权的现象带有普遍性。这些做法损害了医疗形象,加大了医患关系的对立,加剧了医患矛盾,也在相当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权威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了这两种违法行为的侵权法律后果: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结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要患者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责任。
作为医护人员肯定是要先取得了相关的执业资格之后,才能为他人看病、护理的。而此时也有一定的职业操守,若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或者行为本身违法的话,则就属于过错行为中的内容了。若你对医疗过错是哪些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出租员工宿舍要不要交房产税
出租员工宿舍要不要交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
·一、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具体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具体有哪些?新婚姻法就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有如下规定:(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
·入职不够30天离职不签劳动合同
很多企业对新来的员工都会有一定时期的试用期限,部分员工也会因为在试用期间体会到工作与自己目标不符合而提出离职,在入职不够30天离职不签劳动合同......
·离婚时承担债务的代理词内容有哪些?
离婚时承担债务的代理词内容有哪些?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
·监外执行人员身份证可以使用吗?
监外执行人员身份证可以使用吗?可以使用身份证,暂予监外执行等于是仍在服刑,只是地点有所变化。由于他的身份,他不能随便离开本地,特殊情况必须报经......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水利工程从古至今一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之前的南水北调,水利工程不仅是为了沿岸民众提供水源,大型水......
·商标侵权赔偿如何计算?
商标侵权赔偿如何计算《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
·根据规定
根据规定,要是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看实际租赁的期限才能确定是否必须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其中要求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那就必须......
·诉讼标的不同不能合并起诉吗?
诉讼标的不同不能合并起诉吗?共同诉讼人这个概念反映的是诉讼的主体合并这一事实。构成共同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两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