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方患病对方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夫妻本来就是两个互不相干,因为感情而走到一起,建立了婚姻关系。但很多时候因为夫妻一方长期患病,另一方已经无力支持或者对这种情况感到厌倦,这种情况下一方患病对方是否可以要求离婚?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一方患病对方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以下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1、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风病尚未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甲肝、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病。
  
  2、性无能且无法治愈。这类疾病包括先天性性无能、后发性性无能。不管属于何种原因,只要是无法治愈,且无法完成性行为,对方要求离婚,都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3、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经治不愈。这种情况,不要求难以治愈,只需要经过治疗没有治愈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二、哪些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
  
  除了上述情况外,还包括以下情况,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1、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男方或女方在结婚时并不是自愿结婚的,这种情况来说的,在这一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下又可以分出3种不同的情况。
  
  (1)包办、买卖婚姻,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确实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2、确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是针对夫妻关系的本质而言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如果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那么婚姻再继续下去,也许就是一种对彼此的束缚,因此法院一般判离。
  
  3、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夫妻一方所做的某些行为也是导致双方走向离婚的重要原因,具体分为4种情况:
  
  (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
  
  (2)一方与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经教育不改者,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或过错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或经教育、处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再次提出离婚。
  
  (3)一方有赌博、好逸恶劳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4)受对方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4、犯罪或其他其他情形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具体可以分为2种情况:
  
  (1)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一方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
  
  (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3)其他情形。
  
  要是生活中一方因为对方长期患病而要求离婚的话,这无可厚非,但此时也需要进行离婚方式的选择。若患病的一方不是患上精神方面的疾病,则还允许协议离婚,否则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果醉酒驾驶致自己死亡如何处理?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是由肇事方负全责,属于交通肇事。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


·法院判决不公怎么信访?
      法院判决不公怎么信访?(一)登记立案1、办公室负责环保信访的统一登记立案工作。2、信访受理工作实行第一受理人制度。局、站、所的每一位工作人员......


·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该怎么处理
      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该怎么处理对于检察机关退回两次的案件,公安机关应该根据该补侦期间获得新的犯罪事实,来对犯罪嫌疑人重新计算其羁押......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有一些原因而占有他人的财产,涉及到拾得遗失物,或者是无因管理的内容,这两个内容是很多人都容易混淆的,无因管理是管理人本身没有......


·刑事诉讼法传唤同案犯有何规定?
      很多的案例都是需要有相应的证人的,对于证人一般情况下都是要传唤的。但是有的一些案例是有一些同伙的。对于一些团伙作案的案件一般也是需要进行传唤......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可以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可以吗?审查起诉阶段,亲属是不可以会见嫌疑人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


·立案侦查和批捕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立案侦查和批捕的区别具体有哪些首先两者的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侦查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在案件中所处的......


·发送律师函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发送律师函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发送律师函能中断诉讼时效,发放律师函属于向对方主张权利,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为了保存证据最好是用邮寄方式寄达,保......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发现新损害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起诉?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发现新损害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怎么才算侵犯版权的行为?
      怎么才算侵犯版权的行为?《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解决医患有哪些
      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职责是什么在发生医患纠纷的时候,我们一般是需要及时、理性的进行解决的,在进行解决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流程的,而且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