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土资源土地使用50年会到期吗?

国土资源土地使用50年会到期吗? 国土资源土地使用50年会到期吗?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国土资源土地使用50年到期不到期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我国土地使用最高年限分为三种情况,即七十年、五十年和四十年。
  1、如果国土资源土地的用途是居住用地,则土地使用最高年限为七十年,使用50年到期不到期,要看在此之前已经使用了多少年。如果以前使用的年限加上50年,没有超过七十年,就代表着没有到期;超过七十年,就代表着已经到期了,到期后是可以申请续期的。
  2、如果国土资源土地的用途是工业用地等,则土地使用最高年限是五十年,所以使用50年,刚好到期。如果到期后有续期的需要,是可以申请的。
  3、如果国土资源土地的用途是商业、娱乐等,则土地使用最高年限是四十年,使用50年意味着已经到期了,并且已经超过了十年。
   国土资源土地使用50年会到期吗?通过了解可知,国土资源土地使用50年是否到期,需要依据其土地使用用途进行确定,不同的用途使用的期限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所以您在选用土地时,不管是个人还是商业等其它用途,最好先要了解其已经使用了多少年,剩下多少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企业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入职需要哪些资料职员入职所需材料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要件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要件是什么夫妻财产中只有共同财产才需要进行分割,而要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那么是不能进行分割的。您知道夫妻共同财产......


·破坏交通工具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


·刑法中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中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


·一、挪车型醉驾属不属于犯罪?
      一、挪车型醉驾属不属于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


·虽然现在购房者可以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但由于此时
      虽然现在购房者可以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但由于此时银行会审查申请人的条件,因而也会出现不批准贷款的情况,这对购房者而言自然是很不利......


·非法集资诈骗1500万怎么判
      非法集资在1500万,无论对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期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


·网贷逾期的后果有哪些
      网贷逾期的后果有哪些?相信许多人都接触过网贷,网贷门槛低,无需抵押即可贷款,因此它成为许多需要资金的人们非常欢迎的一种贷款方式。但无论是网贷......


·想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打离婚官司需要的费用包括了请律师的费用和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一般来说请律师的费用是和律所谈的,没有特别固定的价格,具体......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一、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一、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合法的。1、企业可以向特定个人借款。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


·不公开审理结果可以公布吗
      不公开审理结果可以公布吗案件审理有时可以公开,有时可以不公开。所以庭审案件分为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般是法律规定的特殊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