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其实也就是在法律的允许下,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此,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否则不允许进行裁员。那具体来说,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哪些人员用人单位不能对其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人员不得裁减外,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以下人员,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若不满足法律中关于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那么此时单位就不能进行裁员。当然,在实际裁员的时候也要注意,有一些员工是不能剪裁的。当然,对于被剪裁的员工,此时也要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日后要是录用同岗位的劳动者,也是要优先录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金融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金融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钱财的交易在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投资、贷款、借款、消费等等,很多重大交易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怎样理赔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怎样理赔一、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怎样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


·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危险行业的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并被鉴定为工伤的,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伤的劳动者或工伤的劳动者亲属有获得工伤补偿的权利。不同级......


·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在我国,房产的类型有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两种,而且对于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有很多区别和不同,首先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现今社会车辆越来越多,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也是与日俱尽,那么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伤残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去赔偿呢?要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去赔偿和都赔偿哪些项目......


·现实生活中
      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相应的法律的问题,此时我们就会主动的去求助律师,以寻求帮助。而在委托律师进行起诉的时候,我们会先行发送律师函告知对......


·在结婚前买的房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


·起诉离婚需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由于需要打离婚官司,这自然就是比协议离婚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不过可能当事人想要快点离婚,因此就想要知道法律中一般规定起诉离......


·住建部工程质量标准的任务是什么?
      住建部工程质量标准是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有关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提出的内容。是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出的意见。住建部工程质量标准的......


·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段婚姻走到了尽头,夫妻双方除了对财产进行分配之外,最重要的是商议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之后,如果由父亲抚养孩子,那么母亲就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