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是多久,对象是谁?

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是多久,对象是谁? 一、刑事判决书概述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
  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发现第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也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第二审刑事判决为终审判决,但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的,被告人可依法申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依法提起抗诉。
   二、刑事判决书送达
   1、送达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2、送达对象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我国的刑诉法{第八十一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没有送达家属的义务。
  本文不仅为您讲述了刑事判决书的概念,也告诉您刑事判决书送达的相关知识。我们了解了当庭宣告后,送达判决书是有时间限制的,其送达对象也有讲究。判决书在案件中是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的,一般而言,它的送达即意味着一起案件尘埃落定,以及其相关纠纷与争议最终得到一个具有公信力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7---21条的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7---21条的内容2008年我国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公开信息变的有法可依。一个政府只有对自己的公民保证公开透......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随着轿车数量的增加......


·我国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几种
      我国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有哪几种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


·北京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在投资理财领域,集资诈骗案件多发,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北京市对集资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很大,受害人向法院发起诉讼后,为了......


·恭城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政府的信息公开对于民众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也能够让民众更好的监督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但是各地的公开方式都不同......


·过失犯罪的二种情况有什么
      过失犯罪的二种情况有什么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


·一、出租人怎样申请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怎样申请解除合同?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


·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的主体,形式是怎样的?
      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的主体,形式是怎样的?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


·刑拘到逮捕之间的流程
      刑拘到逮捕之间的流程如下: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工商银行贷款提前还款流程是什么?
      对于贷款这一词,相信您一定不陌生吧,生活中当我们缺钱的时候,是可以考虑去向银行贷款的周转的。提前还贷主要还是为了减少利息,尤其是在贷款的最初......


·合同到期终止函怎么写?
      现如今大都是一合同的形式确定两者的合作关系,以及双方的利益和权力责任的划分关系,同时也只有签订合同才会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合同,那么两者之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