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海南省信息公开条例有哪些内容?

海南省信息公开条例有哪些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行政机关除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布政府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与人口、自然资源、地理、经济发展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二)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三)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各类城乡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执行情况等;
  (四)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
  (五)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六)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等;
  (八)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十)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情况;
  (十一)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国有资产处置和营运监管情况;
  (十二)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
  (十三)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
  (十四)重大项目的审计结果、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论办理以及违法违纪处理情况;
  (十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结果等;
  (十六)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及其调整情况;
  (十七)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等;
  (十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可能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六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可酌情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对于第二点中第(二)、(三)项所列的政府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公开:
  (1)权利人或者相关当事人同意公开的;
  (2)公开的公共利益超过可能造成的损害的;
  (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公开的。
  (二)对 于 第 二 点 中 第(四)、(五)项所列的政府信息,如果公开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并且公开不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予以公开。
  (三)行政机关认为政府信息不能公开或者暂时不宜公开的,应当报上一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备案。上一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认为可以公开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本规定的相关要求予以公开。
  综上所诉,海南省信息公开条例允许公开的都是与社会以及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而不予以公开的大多是关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危及生命的信息。所以,海南省的行政活动有很高的透明度,公民有更多更便利的渠道来为自己保障权益。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多样化的,若公开信息有未被公开的内容,可以要求政府公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多次盗窃怎么量刑,怎么认定?
      针对多次盗窃的行为,《刑法》直接规定为盗窃犯罪,此时按照规定该如何对多次盗窃进行量刑处罚呢?实践中,我们又该怎样来认定多次盗窃行为?针对这一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是怎么计算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时候都会涉及到医疗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


·征收土地价格桂花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价格桂花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林木补偿标准1、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一、概念介绍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


·驾照扣满12分该怎么办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


·跟安全生产有关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跟安全生产有关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一、跟安全生产有关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


·软件著作权登记加急费用是多少
      软件所有人会为了避免出现各种侵权现象而得不到保护就会去有关部门对自己的软件进行登记,登记之后就大大减少了侵权行为的出现而降低了利益受损的可能......


·触犯挪用公款罪判刑几年
      挪用公款罪判刑几年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退回补充侦查期间能否阅卷?
      退回补充侦查期间能否阅卷?可以阅卷,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后,辩护律师仍然享有阅卷的权利。依据《刑诉法》第175条规......


·公司什么时候可解散清算
      公司什么时候可解散清算一、公司什么时候可解散清算公司解散,是指业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其积极的业务,并开始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