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破产保护多长时间

破产保护多长时间 一、破产保护多长时间
  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在此期间一般情况下股票都是暂停交易的。
  在破产保护期间,债权人不得强制要求还债。破产企业,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企业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企业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企业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的重新整合以及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甚至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但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重组失败,最后还是要破产清算。
   二、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关于破产保护多长时间,我们在进行申请破产保护之后,一般是债权人不得强制要求还债,但是,如果我们在进行申请了破产保护之后,重组失败的话,还是要进行资产清算的。另外,在进行提交破产保护的申请材料的时候,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


·村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村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您都知道,国家为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征地,必须给于被征收者一定的征收补偿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最常见的就是......


·一、怎么跟个体户签劳动合同?
      一、怎么跟个体户签劳动合同?1、个体工商户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哪些?工程在完工之后,会需要专业的工程质量检验人员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工程质量的评定涉及到方方面面,而工程质量评......


·商标抢注处罚具体有哪些
      商标抢注处罚具体有哪些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医疗纠纷医生的责任是什么
      我们现在的时代,医疗已经是非常的发达了,但是医疗方面总会有不定性,如果因为医生疏忽大意人为的造成了医疗方面的事故医生肯定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签完离婚协议书就是离婚吗?
      签完离婚协议书就是离婚吗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为生效要件的,如果不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就是不生效的。二、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


·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法院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如何处理
      法院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如何处理?1、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


·诉讼标的物灭失案件的审判思路是怎么样的?
      一、诉讼标的物灭失案件的审判思路是怎么样的?确立如下审判思路:首先应该及时释明引导当事人选择恰当的诉讼请求;其次要掌握此类案件证明责任分配......


·微信上威胁要杀人怎么办
      受到他人微信威胁要及时报警,警方可根据具体情形予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