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

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对于产生的债权债务,有的时候当事人之间还会格外的进行保证的约定,同时就会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而保证合同中比较重要的肯定就是保证期间了,那到底这个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保证期间(包括起算点及期间长短)一般由保证合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予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或不明确,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前者称为约定保证期间,后者称为法定保证期间。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保证期间的确定为:1、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所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约定的保证期间不明确的,如约定“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之类内容,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如果主合同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间,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时起算。《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如何适用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上述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上述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都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的,但现实中可能出现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此时按照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当然,在不同的情况下,保证期间的具体期限可能不一样。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精神障碍病的人犯罪可以判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要判刑,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


·未成年犯罪过20年抓到怎么办?
      一、未成年犯罪过20年抓到怎么办?如果之前犯罪的时候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则不受追诉期限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未立案,本案已过20年不受追......


·老婆遗弃孩子能报警吗?
      老婆遗弃孩子能报警吗?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多少为宜?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多少为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具体缴纳多少比较合适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状况判断。需要考虑到的因素比较多。一般需要考虑两方面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会产生相应的纠纷,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是双方解决纠纷的一个重要依据,发生纠纷的人都希望立刻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但交通事故责......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协议算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协议不算劳动合同,欠缺合同必要条款。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


·未婚子女抚养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未婚子女抚养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未婚生子虽然在现代社会中不再是天大的丢脸事,但在一些家庭中,还是严格禁止的。只是如果此类事件发生,可能......


·被判处执行假释会不会加时间?
      一、被判处执行假释会不会加时间?被判处执行假释可能会加时间,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我国目前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包括:   1、《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


·矿山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
      矿山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现如今,人类社会高速发展,对各种资源的开发越来越快,对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满足能源的需要,政府对矿山资源进......


·30人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传销是国家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因为传销行为会使最底层的参加者遭受巨额的财产损失。另外,传销组织还会用尽办法限制参与者的人身自由,对于社会安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