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2、重点国有企业
  指经营业绩好,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符合上述(3)(4)(5)(6)(7)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若发生下列情形之的,亦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有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1、第九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十条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3)(4)(5)(6)(7)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
  (3)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4)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
  3、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债券有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延期支付状态的。
  综上所述,满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的主要是上市公司及重点的国有企业,这类型的发行者本身资金就相对雄厚,公司的信誉度也较高,有良好的偿还能力。所以有满足上述情形的上市公司如有资金需求,可以考虑发行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犯罪
      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犯罪一、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犯罪(1)、采用破坏公共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交通设施)的手段盗窃,以及采用毁......


·法律上介绍卖淫如何定罪
      法律上介绍卖淫如何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


·互联网公司融资过程是什么?
      互联网公司融资过程是什么?在网络时代,很多人都通过成立互联网公司实现创业梦,在公司初创期间,要想有一个大的发展,就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可是很多......


·农村户口分户需要带什么
      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


·女方出轨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女方出轨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女方出轨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经济活动都需要交易双方签订合同,或者是书面形式的,或者是口头形式的。不过,并不是合同一经订立就一定会生效,有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具体来......


·办了假结婚证算重婚吗?
      办了假结婚证算重婚吗?办了假结婚证不算重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鉴定结果要几天?
      在某些案件中,许多司法鉴定的结果都能作为证据使用,具有法律效力,其证明力是比较强的。但当事人在申请司法鉴定的时候,需要一段时间等待鉴定结果,......


·破产清算中诉讼主体是谁
      破产清算中诉讼主体是谁 一、从民事诉讼法看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


·宅基地永久土地使用权有吗?
      在农村,根据政府的土地分配标准,每个农村家庭通过缴纳一定金额的土地使用费用,就可以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宅基地。而这意味着你可以行使对这这块宅基地的......


·一、公证遗嘱中没有执行人行吗?
      一、公证遗嘱中没有执行人行吗?公证遗嘱中没有执行人是不可以的。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