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吗

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吗 一、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
  股东大会就发行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4、募集资金用途;
  5、决议的有效期;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7、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二、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事项;
  2、债券利率;
  3、债券期限;
  4、担保事项;
  5、回售条款;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转股期;
  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股东大会就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事项;
  2、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3、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限;
  4、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或行权日。
   三、关于发行优先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进行审议,应当就下列事项逐项进行表决:
  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其确定原则;
  4、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包括: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股息发放的条件、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积、是否可以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等;
  5、回购条款,包括回购的条件、期间、价格及其确定原则、回购选择权的行使主体等(如有);
  6、募集资金用途;
  7、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合同(如有);
  8、决议的有效期;
  9、公司章程关于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利润分配、剩余财产分配、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等相关政策条款的修订方案;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1、其他事项。
  上述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已发行优先股的,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向公司特定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优先股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同时也决定着公司前途和命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着公司的未来,公司是否发行债券也是经过股东大会反复思考以后作出了慎重决定。这不仅是对公司的未来负责,也是对债券持有者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年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年龄标准是什么?与年龄没有关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


·房屋质量鉴定需要什么资质
      需要有国家认证的鉴定资质。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即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房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中哪些不予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中哪些不予备案?如果有人想要向专利所有人的专权,就要征得对方的同意,并支付对方一定的专利费用。双方为此签订专利实施......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是指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征召或者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购房草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民在购房的过程中可能出现草签合同的情况,这与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还是有一定差异的。当然对于当事人来讲,不管是草签合同还是签订正式的合同,其实......


·没有遗嘱继承应该怎么办
      去世的公民要是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对于其遗产,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执行。但要是公民去世之前没有遗嘱留下,遇到这样的情况,应......


·合同房如何买卖才有效?
      (一)合同房如何买卖才有效?合同房的买卖双方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后,买卖才会有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一、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


·如何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二、办理途径  (一......


·建筑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很多企业通过变换制度来适应市场,也有公司为了发展或者是“改朝换代”选择更换公司法人,在公司......


·一、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吗?
      一、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吗?被假释的主体假释考验期在家,也可以离开居住地,但需要经过监管机关同意才行。法律规定:《刑法》第八十四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