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与夫妻个人财产相对的,要是能够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对这部分财产要求进行分割。但实践中,该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
  
  一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
  
  二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性质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公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有两点需要注意: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间。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只是财物的实际得到。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具体财产的取得有时是同步的,有时则是先后发生的。因此,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是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取得的财产,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利的,才属于共同财产。
  
  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大体包括以下几类:
  
  (l)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权所得、稿费等)所得的财产。
  
  (3)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如果结婚多年(审判实践中一般掌握10年以上),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修缮的,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可视为共同财产。
  
  (5)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的归属有争执,主张权利的一方未提出确凿证据的,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6)结婚登记时,一方或双方父母赠与双方的现金或为双方购置的家具用品以及亲友送给双方的结婚礼物,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很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专用,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工商业个体户、农业责任田的承包户和专业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当年收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上的投资,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现实中,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有重要意义的,毕竟法律中规定只能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而要是认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能要求分割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轻微事故逃逸怎么处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交通案件逃逸事件是一类比较严重的违法犯罪案件,我国对这类人的处罚也有一定的标准。轻微事故的逃逸者我国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下......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


·浙江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是怎么调整的?
      浙江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是怎么调整的?一、新商业车险条款的三大变化1、商业车险产品更加丰富重庆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处长李昊轩表示,此次改革后......


·诉讼离婚最长是多久,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常见的离婚方式有协议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对于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前,需要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债权的分配以及债务的承担问题,故而需要经过......


·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吗?
      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吗?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根据拆迁法律的规定,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对于公摊面积应当补偿。征收单位、个人的......


·一、无锡劳动合同挂靠具备法律效力么?
      一、无锡劳动合同挂靠具备法律效力么?《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施救费是否含在车损险里面
      施救费是否含在车损险里面施救费是含在车损险里面的。《中国人民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


·老人说话不清怎么立遗嘱有效?
      老人说话不清怎么立遗嘱有效?老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可采取自书遗嘱或公证遗嘱的方式立遗嘱。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


·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
      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主要包括:房屋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主要包括:房屋产权纠纷,城镇商品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屋抵押、典当......


·针对非法集资起诉有用吗
      在国家如此高压态势打压非法集资行为的情形下,可非法集资大案还是以近乎于猖獗的态度在不断的挑战着法律底线。而其中有部分受害者在发觉以后考虑的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