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债券有哪些种类?

公司债券有哪些种类? 一、概念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二、分类方式
   (一)按是否记名
  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二)分配利润依据
  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三)按是否可提前赎回
  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四)按发行目的分类
  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五)按有无选择权分类
  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因此,依据分类标准的不同,公司债券有五种分类。公司债券的分类标准分别为是否记名、是否参见公司利润分配、是否可提前赎回、有无选择权和发行目的五种。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发行债券的种类法定,不能发行法律规定之外的债券。我们不仅要公司债券有哪些,更要了解每种债券的特点,便于我们做出投资决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营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哪些?
      国营企业破产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


·网上公布的征地公告,有法律效力吗?
      网上公布的征地公告,有法律效力吗?网上公告并不是征地公告发布的形式,征地公告应该通过书面的形式公告,网上公布而不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


·任意拍卖的原则
      任意拍卖是依照民法的规定,把物品在公开场合下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卖给最高出价人的一种买卖活动,任意拍卖的目的是换价,即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


·地方志属于职务作品吗?
      地方志属于职务作品吗?国务院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这一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条例,仍维持了地方志分为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三级的规定。同时明......


·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


·政府回收土地使用权税收问题中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政府回收土地使用权税收问题中的征收标准是什么政府回收土地使用权税收问题中的征收标准是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


·强迫卖淫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强迫卖淫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后果
      作为成年人,也就是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在做事之前应该要考虑到它的后果。就好比我们在决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前,就应该预计到它的后果。......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
      一些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会给劳动者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这个证明书并非法律当中规定的文书,但在某些时候却需要用到......


·私人出车祸怎么开误工单?
      私人出车祸怎么开误工单?私人出车祸是不能开误工单的,交通事故单位误工证明需要写明人物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职务以及月收入多少,在什么......


·一、醉驾营运车罚多少钱?
      一、醉驾营运车罚多少钱?1、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