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程序是怎样的?

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程序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
  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
  (一)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
  (二)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该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
  (三)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下达收回决定书。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同时告知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利。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后若干期限内(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般是60天),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五)注销登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由原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发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对于出让的土地,还应当依法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补偿:因使用期届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因土地使用权人违法等自身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不予补偿。
  对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新的土地使用权人负责补偿。采用货币补偿的,其补偿标准由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在评估的基础上,依据实际使用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地上物处理的,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方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国土资源局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收回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利状况;
  (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及调查报告;
  (四)详细的土地补偿标准和金额;
  (五)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需要政府先拟定回收方案,再报上级机关批准,然后举行社会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后再下达回收的决定,进行回收并补偿相关企业和个人。政府机关不按照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程序收回私人的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捍卫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涉嫌聚众赌博拘留多长时间
      日常生活中,人们闲来无事总喜欢聚在一起打打牌什么的,这样休闲娱乐下的赌博,我国是允许的。但要是赌博变了味道,当事人涉嫌构成聚众赌博的话,则在......


·法定县级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法定县级抚养费是多少钱?抚养费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要根据父母亲的实际情况分析。《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哪些资料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哪些资料第一,事故双方的身份、驾驶执照、驾驶证书和保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第二,如果车辆涉及的报告需要测试;第三,交......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房子遗产过户要交多少税?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房子遗产过户要交多少税?一、老人房子遗产过户要交多少税?老人房子遗产过户不需要缴纳税收。具体要交多少要看实际的情况;1、登......


·上市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上市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上市公司其实虽然表面风,自然背后付出的也是比较多的。上市公司需要面临来自金融方面的挑战更多,需要更加熟悉金融市场......


·出借人催款应注意什么?
      出借人催款应注意什么?一、出借人催款应注意什么?出借人通常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催要,一般都不会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这样在提起......


·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有哪些
      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有哪些(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


·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理?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


·犯罪既遂的类型是哪几种
      犯罪既遂的类型是哪几种1、结果犯结果犯的犯罪既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所......


·申请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申请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第一、除却基本的身份信息之外,离婚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双方对达成离婚共识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的相......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中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则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那也是可以获得工伤方面的赔偿。而现实中对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