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康复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康复费的赔偿标准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像医疗费、误工费等用专条规定具体标准,因此,审判实践中要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为依据确定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
重点是把握在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阶段,哪些康复费用是实际发生的,并且是必要的。只有既是实际发生的,又是必要的康复费用,赔偿义务人才应该负责赔偿。凡是没有实际发生的,或者虽然实际发生,但不是必要的,赔偿权利人都无权要求赔偿。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仅指为使受害人遭受损害的器官功能重新恢复而进行的训练,包括物理疗法、语言治疗以及作业疗法中的功能训练(认知功能训练,手足功能训练)所支付的费用。
至于心理治疗、职业疗法所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之内。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而遭受的心理痛苦而需要心理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可以通过追究赔偿义务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得到补偿。
二、什么是康复费
康复费,是指对残疾受害人进行康复治疗所需的。康复,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界定,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社会的、职业的各种方法,使病、伤、残者(包括先天性残)已经丧失的功能尽快地、能尽最大可能地得到恢复和重建,使他们在体格上、精神上、社会和经济上的能力得到尽可能的恢复,使他们重新走向生活,重新走向工作,重新走向社会。
康复治疗的方法主要包括:
(一)物理疗法。
(二)作业疗法。
(三)语言治疗。
(四)心理治疗。
(五)心理康复。
(六)职业疗法
(七)传统康复疗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检察院不批捕后能够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能够取保候审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
·土地确权后,新迁入的户口能否分到土地?
土地确权后,新迁入的户口能否分到土地?农村什么时候再分土地,新迁入的户口才能分到土地。据了解上次的农村土地承包划地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
·公安部国家赔偿有什么规定
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时给人们造成经济损失,侵犯人们的合法权益,人们有权利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赔偿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
·走私肉制品会判什么样的罪
走私肉制品要看涉案金额是否达到了立案的标准,达到立案标准会判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对方逆行与我相撞应怎么要求赔偿?
对方逆行与我相撞应怎么要求赔偿?在众多的车辆违章行为中,逆向行驶并不罕见,严重违反了道路安全法规,同时也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那么如果对方逆......
·成立紧急避险要件是什么
虽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很类似,但毕竟也是不一样的。而现实中无论是成立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其实此时都需要满足规定的要件才行,否则就需要对造成的......
·未成年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未成年人是我国最为常见的若是群体之一,对于没有经济能力,我国在立法上对于未成年人采取的也是保护的态度,但是近年来我国范围内未成年犯罪的现象时......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
·工商企业短期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工商企业短期贷款的种类有哪些?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
·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
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一、寄养与收养有什么不同寄养与收养不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成立、生效要件不同。寄养并不需要特别的成立、生效要件,一般......
·居住在城区养老院的残疾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居住在城区养老院的残疾赔偿金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