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有可能会遇到怎样的纠纷
一、买房有可能会遇到怎样的纠纷
依照以往发生的商品房买卖纠纷发生原因进行总结,以下是在商品房买卖中可能出现的容易引起纠纷的情况,当事人在交易时应提高谨慎度,避免出现以下的情形。
(一)开发商隐瞒不具备相关资格或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事实进行预售房交易。
一般而言,这种开发商本身的资质就差,且无诚信可言,这样在购房人付了房款之后,一般无法取得预定的房屋,在合同被宣告为无效时只能拿回本金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但是在取得判决书上的权利之前,缺乏诚信的开发商早已将房款挪做他用或携款躲避,最后判决书上的权利也无法变成现实。
(二)开发商恶意搭售商品房。
当今社会,房价居高不下,而且持续呈现蹿升势头,开发商往往通过在合同的“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中设定不允许购房人在实际面积超过约定面积一定幅度(一般为3%)时有权解除合同,只能按合同价补足。这样,在房价下跌时购房人则无法要求以交付时的市场价补足或造成购房人根本无能力补足而无端构成违约,更为严重的是可能造成开发商超预售许可面积而使超面积部分的商品房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对于“缩水”的商品房,一个最大的麻烦是预计使用的面积达不到,房屋使用受限却无法重新选择。
(三)实际履行这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使购房者“受困”。
商品房的逾期交付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法院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都会选择适用实际履行,致使购房人无法摆脱该合同而做重新选择。而且在现行的格式文本“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条款中,一般设定在超过几个月后仍未交付时只能终止合同并获得20%已付款的违约金或在获得10%的已付款的违约金后继续履行合同,这些都会使购房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四)发展商对房屋设计单方面做出重大调整。
这种行为实际上属于开发商的重大违约,但目前使用的格式合同却对违约责任的规定上很不合理。合同中仅规定开发商退回房款并给付一定利息。依此,购房人在因设计重大调整不满意而退房时,往往已丧失了找到更好房子的机会或须花费更多的价钱才能找到,而因这种机会成本的损失在文本合同中也无明确规定赔偿,索赔的成功率预计很低。
(五)房屋的质量问题。
实践中,一般认为裂缝在0。3mm以内属合理安全使用范围,但若0。3mm以内的裂缝存在于顶楼或洗手间处的楼板或外墙,则极可能出现漏水的可能,且整修的效果差、程序繁琐,对此购房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二、买房会出现的纠纷有哪些
对于出现的房产纠纷,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协商解决:
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
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
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三)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实践中,买房有可能会遇到怎样的纠纷?事先了解清楚后,才能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更多的损害。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说,购房者属于相对弱势一方,需要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多。而为了避开这些购房风险,购房者在买房时就要注意相关事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位犯罪上诉状范文是什么
只要是犯罪就会被法律去制裁,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都一样,但是也是都可以去上诉的,个人的犯罪上诉知道了,那么单位犯罪上诉状范文是什么?这个也是一......
·交强险自费药赔偿应如何赔?
交强险自费药赔偿应如何赔?保险公司理赔一般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甲类药一般全部赔......
·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
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相关材料并确定公证申请人对被继承人的房屋享有继承人身份及资格的行为。为什么需要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在生活......
·在我国工地使用童工怎么处理
在我国,虽然说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关系都是合法的。其中,雇佣童工就是一种不合法的劳动关系。童工在我国的法规中是受法......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证如何补办
土地使用证件丢失了其实就跟我们的身份证丢了的意义是一样的,所以人生当中有很多重要的证件在丢失以后,除了及时的补办没有其他任何的选择,土地使用......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由什么设定?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由什么设定?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由什么设定?《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
·婚姻关系内丈夫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婚姻关系内丈夫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
·著作权法关于汇编作品的规定有哪些?
著作权法关于汇编作品的规定有哪些?汇编作品是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对于不写借条算贿赂吗?
对于不写借条算贿赂吗?借钱不打借条本身并不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有真实借贷关系的,不打借条还清借款的,是属于合法、合理的行为。根据《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