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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受委托人能做什么

民事诉讼受委托人能做什么 一、什么是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二、民事诉讼受委托人能做什么
  1、受委托人应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委托人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委托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如受委托人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权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并要求受委托人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受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受委托人承办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委托人对受委托人承办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4、受委托人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三、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做委托代理人
  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现在应该所有了解。总的来说,受委托人能做的就是代表委托人行使法律权利并且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损害。委托人对受委托人的授权行为在法律上也是受保护的,防止冒用委托人名义的行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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