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情形下婚内债务协议无效

哪些情形下婚内债务协议无效 一、哪些情形下婚内债务协议无效
  婚内债务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有效,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但需要注意的是,该债务承担约定只对夫妻内部有效,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而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据此可知,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哪些婚内债务协议无效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夫妻签订债务协议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重要体现。但是,由于夫妻具有特殊的身份关系,法律不得不做出一些限制。若是您需要一份有效的婚内债务协议,那么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参与制定,以免协议无效,招致烦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涉黄的工作人员该怎么处置
      看知情不知情,如果知情就属于从犯或帮助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不同,判处的时间不同,有五至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和无期徒刑。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


·哪些情形会导致房产无法过户
      购买的房产还是最终发现无法过户的话,对于购房者而言简直就是噩耗,毕竟办理不下来过户,意味着自己支付了房款之后,最终却无法从法律上面获得房产的......


·我国拒执罪控告书怎么写?
      一、我国拒执罪控告书怎么写?(一)首部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1、文书名称,即"刑事控告书"。2、控告人的身份。包括控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地方的劳动者都发生了工伤。您都知道,如果发生了工伤,第一时间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自动解除了劳动关系工......


·对于一方重婚了财产怎么分?
      一、对于一方重婚了财产怎么分?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


·离婚后支付不全抚养费应怎么办?
      离婚后支付不全抚养费应怎么办?支付不全抚养费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回全部的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


·员工犯法被公司辞退要补偿吗
      员工犯法被公司辞退要补偿吗一、员工犯法被公司辞退要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无需赔偿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私募股权融资流程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的金融行业逐渐完善,投资渠道多了。私募股权作为一种向高净值人群开放的投资渠道也是在中上层社会非常流行,但是由于金融的不确定性,对于私......


·驳回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送达需要重新确定吗
      驳回管辖权异议,上诉状送达需要重新确定吗驳回上诉状后,一审法院需要重举证期限问题吗?一种观点认为,不需重新确定举证期限。因被告应诉时,一审法......


·刑事拘留一般会判刑吗?
      被刑事拘留一般会判刑吗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判刑的前提是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事由。有几种情形必须加以说明:第一个是......


·我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遗产继承等相关问题作了
      我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遗产继承等相关问题作了具体详尽的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在继承的方式中,有一种继承叫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简单来说就是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